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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华没有在楚州逗留太久,当赵二去面见任天行之后,他就去了海州,显然,叶华是给任天行足够的面子。跟在叶华身后的李煜很羞愧,甚至有点无地自容。
有本事有价值的人都会得到尊重,这是叶华的行事准则,只不过叶华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寻常人很不相同。
在婚礼大宴之上,代表工匠的哑翁和那些高官并肩坐在了一起,大周学堂的山长梁周翰没有半点官职在身,但是却跟一群文武重臣在一起,谈笑风生。
没有法子,自家的后辈全靠人家教导,不客气不行啊!
从这里就能看出,叶华重的是本事,而非权势。
至于任天行,不过是草莽水寇而已,又狂妄自大,叶华居然愿意跑去海边等他,足见此人的价值不凡!
要说起来,他李煜也是满腹才学,惊天动地,结果呢,去了大周,反而把媳妇给丢了……唉,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李煜只剩下摇头感叹,上辈子没干好事,奈何托生帝王家,要是成了一个海盗,也比当词人有前途啊!
“李煜,你知道吗,越过面前的广袤的沧海,还有无数的土地,上面有令人垂涎的财富,你我都没有办法扬帆出海,只有靠着那些你瞧不起的海盗,他们掌握了这世上最了不起的本事,新世界的大门,必将由他们开启!”
李煜张大了嘴巴,只剩下一颗的门牙格外显眼!
有土地,有财富,有没有长生不老药啊?
他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传说中的三仙山,秦始皇派人去寻找长生不老药,难道叶华也想去找?
或许是吧,这位冠军侯,文武全才,年少成名,什么都不缺了,或许真的要向老天爷发起挑战,修出一个长生不老来!
叶华当然不清楚李煜的心思,要是知道的话,保证把这家伙扔到大海喂鲨鱼算了,在你眼里,老子就那么庸俗不成?
等了一阵子,海面上出现了几个船帆,船帆越来越大,直到整个船只都出现在了面前。这是一艘快船,水手也非常高明,他们娴熟地操纵着,在距离海岸还有几十丈的地方停下来,上面的人跳下了船只,涉水来到了岸上。
叶华向前走了两步,冲着对方拱手。
“你就是任天行?”
对面的人个头不高,身材也不算壮硕,而且由于常年在海上,脸上有一层厚厚的水锈,皮肤又黑又红,十分粗糙。
总体来说,就是个普通人。
但是叶华第一眼就能确定,这家伙就是任天行!
因为他的眼神之中,有一股强烈到呼之欲出的自信,似乎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叶华很能理解,最早搏击大海,称雄海上的人物,又怎么能没有几分豪情?
相比叶华的欣赏,任天行的想法明显复杂了许多,他突然抢步过来,深深一躬。
“草民见过冠军侯!”
叶华笑道:“不用客气,我这个人最不喜欢繁文缛节,可又摆脱不了。今天来这见你,就脱尽行迹,把酒言欢!”
叶华也没有挑选地方,只是随便找了一块巨大的礁石,李煜提着食盒酒坛,放在一边,然后就躬身后退,让他们两个单独谈。
任天行皱着眉头,“侯爷,就在海边?是不是太简陋了?”
叶华笑道:“这里最好,你我初次相见,心中肯定有太多的戒备,进了城,反而不好谈了,就在这海天之间,敞开心扉,说真话,把心肝肠子都掏出来。”叶华一边说着,一边给任天行倒了一杯酒,“任船主以为如何?”
任天行连连点头,捧起酒碗,大声道:“侯爷果然是英雄了得,草民佩服!”
两个人喝了酒,抛开了初次见面的生疏,任天行直接道:“侯爷,你给任某的那件宝贝,是怎么得来的?”
叶华笑了,“很容易,我这里有一本小学的教材,就写着怎么制作。”说着,叶华还真拿出了一本书,递给了任天行,在有关磁铁的一章,赫然写着:用薄铁叶剪裁,长二寸,阔五分,首尾锐如鱼形,置炭火中烧之,候通赤,以铁钤钤鱼首出火,以尾正对子位,蘸水盆中,没尾数分则止,以密器收之。
这种方法就是利用地磁场使铁片磁化,鱼形铁片微向下倾斜对磁化有利,使用时,指南鱼浮于水面,就能确定方向了。
当然,还有更简便的,以磁石摩针锋,或是置于水中,或是悬于空中,都能指示方向。
叶华给任天行送的,就是郭幸哥在六岁的时候,亲手做的一个罗盘。有一段时间,小家伙拿着罗盘,到处去看风水,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