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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1章慢慢酝酿

    陶笛被晨风浮荡的有些粉嫩的唇宛如初春之樱,这会唇瓣讶然的微张。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眼前站着的大叔不是别人,是她的公公季向鸿,她老公的父亲。

    天啊!

    她是有多蠢啊,居然给自己挖了这么大一个天坑?

    她把自己的公公当成拾荒的可怜老人了,这下子公公一定会更加讨厌她吧?

    她深呼吸,尽量收起小脸上的震惊和一点点的尴尬,叫道,“您怎么在这?”她没敢叫爸爸。

    季向鸿看着陶笛的眸光亦是有些复杂的,她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倾洒下呈现出一片淡淡的粉色,她的眼神清澈无辜。当陶笛第一眼把他当成拾荒老人的时候,他是鄙夷的,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蠢。

    可当听见她那着急的声音,心疼的模样,他心底有一丝无法控制的情愫在蔓延。

    心脏活像是被无数块砖垒起来一般,她的善良就像是其中的一块块砖被抽离了一样。他原本垒起来的坚硬城堡,有些要崩塌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倒影着阳光的点点涟漪,眸底澄澈一片。

    东城的太阳在头顶上升起,金色的光线揉成了一片片碎粉色,笼罩在她单薄的身影上,温暖了她那精致的五官。

    陶笛也不傻,在反应过来后,立刻开启自救模式。显然她的公公不是一般人,自然不可能早晨出来拾荒。看他满手扒拉的脏兮兮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丢在垃圾桶里面了。她的情绪调整的差不多后,她面带微笑,轻声问,“您是在找东西吗?能告诉我找什么吗?我帮您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在长辈面前,她时刻警惕着自己的态度。不放肆,不卑微,只温和恬静。

    季向鸿的心口再次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敲击了一下,心脏震动了一下,眼前竟一恍惚。恍然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早晨……

    那个早晨,她也是这样迎着晨光,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她的声音不大,温柔的似江南春水。她脸颊上恬静的笑容,宛如春水轻轻荡漾,水面上还飘落着柳叶,悠悠的晃着。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温暖了他的眼眸,在他的心房中落下了痕迹……

    陶笛见公公好像走神了,她又轻轻的凑上前,还是笑,“我猜一下,一般随手扔进垃圾桶的应该是戒指?或者扳指之类的对吗?”

    季向鸿看着她的眸光又复杂了几分,唇瓣动了动,脊背也直了直,却还是没说话。

    陶笛又活跃的分析,“我猜您这个年纪戴的应该是扳指?我现在帮您找找看。”

    其实垃圾桶里面的生活垃圾真的很脏,可这会的陶笛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的强悍,两只眼睛也在放光,到处搜寻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很快她的手也变得脏兮兮的,还有酸臭味。她一点也不介意,她唇角的笑容始终上扬着。不但是不嫌弃,反而有些甘之如饴。

    是啊,现在就算是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会愿意的。只有能在公公面前涨分,扒垃圾堆她一点不介意。

    谁让公公是大叔的父亲呢,她在意大叔,也在意他的家人。

    她几乎翻遍了所有垃圾,都没有找到扳指一类的东西。她转眸看着季向鸿,轻柔道,“您别急,可能是我找的不仔细,我再重新找一遍。”

    她低着头,更加仔细的去翻刚才翻过的垃圾堆。

    季向鸿在转身的瞬间,面容是威严如北极山巅的,不带一点生命希望的绿色。他不喜欢这个陶笛,一点都不喜欢。可是这会看她忙碌的身影,看她眼底的真诚和急切,看着她的微笑,他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

    “找到了!”找孜孜不倦的翻了几遍后,陶笛突然兴奋的叫了起来。

    只见她掌心里面躺着一枚翠绿的扳指,小心翼翼的展示在季向鸿面前,有些激动,“您看看是这枚扳指吗?”

    季向鸿看着自己那枚熟悉的扳指,威严的架势有些松懈,却还是抿了抿唇,一言不发的将扳指拿了过来。

    陶笛不介意他的态度,她相信任何的友好都是相互的。亲情之间也好,友情之间也好,甚至是爱情之间的友好都是相互的。她用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公公,时间长了,公公只要不是铁石心肠都不会一层不变的。

    她又笑,笑容在阳光下各位的炫灿,“扳指掉在一次性塑料杯子里面了,所以找的时候比较吃力。不过没关系,还好找到了。”

    季向鸿蹙眉,眸光微微眯起,遮住了眼帘当中的复杂。

    陶笛真诚友好的看着他,她看见太阳在东城的上空已经欲要耀武扬威的架势,狂狷的洒下来,洒了公公一身。公公保养的挺好,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被掩藏的很好。他的五官依然立体饱满,只是相比于季尧。前者比较威严,不怒自威的那种。后者却是比较淡漠,拒人千里之外的那种。

    他们两父子间也有相似点,比如说气势。同样的威慑人心……

    当然,这种气势是相对于别人的。在她的眼里,公公比较有气势。她对她老公已经免疫了,早就不怕怕了。

    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的。她轻轻摇晃着小身子,“那个……我就是随便说说。我们手都弄的脏兮兮的,还是先洗手吧。”

    这附近并没有水龙头,她灵动的双眸眨了眨,蝶翼型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我跟季尧搬到这里住了,离这里不远,您愿意去我们家里洗手吗?”

    季向鸿眸光微微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移动脚步,可是又生生的顿住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的在提醒着他,不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不能接受她。理智在跟冲动交织成一片网,一丝一缕的纠结在他心口。

    这个时候,陶笛的手机响了,她捏着手指从运动裤拿出手机一看是季尧打来的。

    她悄悄的看了公公一眼,犹豫了几秒接通了,“老公。”

    季尧的嗓音很磁性,透着一丝难得的温柔,“回来。”

    陶笛小声应道,“好,等会就回去。”

    “回来陪我吃早餐。”季尧又催促。

    陶笛的手机音量设置了最大,所以季尧的话季向鸿也听见了。他微微愕然,他能听出儿子声音里面的温度,好像还隐隐的夹着一丝牵挂。这个发现,让他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季尧永远是一幅淡漠的不需要任何人靠近的模样。就算是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季洁,也从未得到过他这样的主动牵挂。

    陶笛挂了电话后,冲季向鸿扬起纯净的笑容,“您跟我一起回去吧?刚好一起吃个早餐好吗?”

    她那恬静乖巧的样子,还有诚挚的眼神,让季向鸿一瞬间无法自控,就这样提步。

    陶笛开心了,连忙带路。

    回到别墅,季尧正在沙发上看报纸,女佣已经把早餐做好了摆到了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季尧手中的报纸微微放下,看见陶笛那一身粉色的运动装后,琉璃般的眸底跃起一丝涟漪。今早她去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在忙工作没顾上看她。

    这会一看,才发现她今天真的很美,美的清新脱俗那种。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粉粉的色彩忖的她巴掌大的脸颊更加白皙透润,一双明珠般的眼睛镶嵌在脸颊上,扑闪扑闪的灵动无比。运动装本来就显得人很青春洋溢,充满了朝气。

    明媚的就像是天幕上那颗最明亮的星星,璀璨而迷人。

    如果说她是最美的风景,那么她身后的那道身影便是乌云。

    在看见季向鸿之后,季尧的脸色冷沉了下来。

    陶笛连忙打圆场,“我们是在跑步的时候偶遇的,出了一点小意外,手脏了。想要借用一下我们家洗手间。”

    季尧对这个父亲的抗拒和排斥不是一朝一夕的,所以他很淡漠的拒绝,“不行!”

    陶笛微微撅嘴,上前,“老公,你不能这样。他是你父亲!”

    季尧蹙眉,上帝为他雕了刚毅的轮廓更显冷硬,唇角抿紧,“说了不行就不行!”

    季向鸿尴尬的蹙眉,迎上他那冰寒的眸光。无声的对峙,充满了剑拔弩张的气息。

    似乎,他们父子之间一直都是这种状态。

    每次季向鸿想要靠近,季尧都会远远的推开。季尧的抗拒就会戳中季向鸿的威严,然后就会是一种尴尬僵硬的状态。

    好比,此刻!

    陶笛感觉到空气中寒意四起,周遭都刮起了沁骨的雪风。

    她连忙上前,就用他自己的小脏手轻轻的扯他的袖子,将他拉到一边,软软的柔柔的哀求他,“老公,别这样好不好?不管怎么样他都是你的父亲,我真的不希望你们关系这么僵硬。我好希望我们一家人能和睦相处,好不好?”

    季尧淡漠的抽回自己的衣袖,淡淡的扫了她一眼,“不行!”

    陶笛小脸皱成了小包子,再次摇晃着他的手臂,“老公,算我求你了好吗?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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