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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景明,洛阳花会,繁花似锦,游人如织。孟星魂走在洛阳城的主街上,街两旁店铺林立,幡旗招展,无数花盆被摆放在窗台廊下,到处都是鲜花,空气中花香四溢。
街上人流熙熙,尽着彩衣锦服,有那豪商富户、有那公子谦谦、有仕女嫣然、也有侠士风流。仿佛在这一天里,一切平凡的不凡的人都涌上了街头,向着洛阳各处的牡丹花园行进,去看尽那人间繁盛。
“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
这是天下最繁华的一座城市最繁华的一天中最繁华的一条街道。
孟星魂也是来赏花的,阿福告诉他要劳逸结合,经常在人群中走走,免得在黑暗中呆久了,人也变得阴鹜。
他头戴束发嵌宝紫金冠,身穿金丝百蝶穿花大红箭袖,脚踩龙纹登云履,腰系和田宝玉珍珠带,目似晨星,面若满月,俊朗刚毅,英气勃勃。
若不是阿福不断建议,他才不会穿上这样华美的衣饰。
富商的女儿们,官员的千金们,甚至豪门贵妇们都侧目不已,胆子大些的姑娘已经凑上来,娇羞地朝他耳畔插花了。
这是洛阳花会期间的习俗,赏花的人也会赏人,借花来表达心意。有美丽女子收到花,自然也会有英俊男子收到花。
前来插花的女子,前来招徕生意商贾,前来拜会的公子络绎不绝,都想要结识他,讨好他,与他说上几句话,跟他交朋友。
孟星魂有些局促不安,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被人注视,成为闪亮的焦点,虽然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人群中成为焦点的人,但焦点换成他就一点都不自在了。
他只想逃开,逃到让他感到自在地方。
不知不觉中,孟星魂穿过锦绣大街,在牡丹花锦簇和飘香之中走入小巷胡同,离开主街进入了一处陋巷。
这条陋巷之中,尽是布衣麻衣的百姓,再也见不到美艳的牡丹花和身穿华服的仕女公子们了,街道上,市贩聚集,叫卖喧嚣,充斥着一股鱼虾腥味和其他鸡鸭犬豕的气味,脏污满地。
孟星魂却并不讨厌这一切,他反而觉得自在多了,仿佛他本应就属于这样的地方,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莫名的熟悉感使他的脚步都轻快起来。
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小孩子们拿着柳条当做宝剑,举着箩筐当做盾牌,叫着笑着,打着闹着,其中有个带着虎头棉帽的孩子,他将帽檐拉下来遮住眼睛,用稚嫩的声音叫着:“爱慕白特曼!”
可爱的孩子们让孟星魂忍俊不禁。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孩子面色红润,气色极佳,天真烂漫,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旧,材质也只是土布,却裁剪得十分贴身,而且款式竟一模一样。
再仔细一看,衣服的胸口和袖口上都绣着:“哥谭孤儿院”的字样。
这群孩子竟是一群孤儿,一群快乐的孤儿,这世道孤儿怎么会快乐得起来?
孟星魂也做过孤儿,他知道孤儿本应是什么样子,这群快乐的孤儿们引起了他的好奇,尾随着奔跑嬉闹的孩子,他来到一座大院子门前。
这座大院虽然占地颇广,但也不算什么高门大宅,大门漆皮斑驳,墙皮也多有脱落,带着些陈旧衰败的气息,倒像是倒台多年的官员留下来的旧宅子。
不过大门上挂着的牌匾却是新的,上面刻着:“哥谭孤儿院”五个大字。
孟星魂走进了哥谭孤儿院大门,里面别有洞天,房舍都重新修缮和粉刷过,雪白的墙壁上画着小兔子、大蘑菇、像人一样站着的绵羊一类的图画,画风很是逗趣可爱。
院子里还有滑梯、秋千、沙子堆、小木马之类的玩乐器具。
看那房舍之中,有成排的小木床,有书桌,有笔墨纸砚,有书架,书架上还有很多很多书。
这是个虽简陋,却五脏俱全的房子,对于每个孩子,都像个温馨的小家。他们可以玩耍,可以坐在书桌前读书识字,可以在小床上听着歌谣睡觉觉。
孩子们涌向了一个人,他们跑过去簇拥在那人身边,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娘娘抱抱!”
“娘娘亲亲小宝,小宝今天好乖的。”
“娘娘,娘娘……”
……
那是个很年轻的姑娘,她穿着素色的粗布衣衫,衣衫外套着个灰布大围裙,未施粉黛,天然雕饰。
她正忙着侍弄院子里的小菜园,既然是菜园,那园子里没有一朵花,只有些时令菜蔬。但她侍弄得十分精心,就好像在伺候最名贵的牡丹花魁。
她甜甜地笑着,蹲下身来亲亲这个,摸摸那个,从大围裙的口袋里拿出几颗果子,分给孩子们。
孟星魂的脚步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抬起头看过来,在她抬头的那一刹那,四周的阳光仿佛更灿烂一些。
她看起来美极了,不单单是她的容颜美,她的一切都美,甚至她身旁的小菜园都变成了世上最美的花园。
孟星魂看得呆了。
那姑娘看到孟星魂的呆样子,微微抿着嘴角,微微地露出一抹笑容。
那微微一笑很倾城。
倾倒了孟星魂在心房四周构筑的炽雪城,解放了他那颗冰封着的陨石核心。
隐藏在记忆最最深处的小黑匣子开启,孟星魂仿佛曾见过这样的笑脸,在他六岁之前,记忆还未曾稳固的童年时代,也有一个女人是这样美,是这样笑着的。
他多么希望自己在六岁那年没有遇到高老大,而是像这群快乐的孤儿一样,在眼前的姑娘身边打转,让她摸摸脸,吃她递过来的果果。
被她看着,孟星魂愈发局促,他笨拙地挠头掩饰着,道:“我只是好奇为何洛阳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