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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了罗久生之后,整个脑袋昏沉沉的,就在帐篷内卧床而睡。一开始,我只是觉得这玲珑酒有些烈而已,但我最终发现根本不是一回事,刚刚倒下,我就昏睡过去,做了一场让自己都后怕的噩梦。
我成了一个时间的过客,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阴阳界,而我出现的地方是在冥域的玫瑰要塞。
没错,那时候不落新城还没有成立,有的只是一处掌握在阴阳塔手里的军事要塞,这个要塞,除了阴阳塔的军队,还有大量四城流放过来的囚犯,只有少数在四大城不得势的世家,才迁徙到这个苦寒之地生存。那时候的街道,冷冷清清的,走来走去的,最多的不是行人,而是巡逻的士兵。
站在冰冷的大街上,我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衣服,走进了一件灯火辉煌的客栈。
虽然是深夜,但客栈内还是有很多人的,很热闹,让人觉得不那么冷,我找了一张偏僻的桌子坐下来,点了几个小菜一壶好酒。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裤袋,裤袋里一个子也没有,虽然我这样有吃霸王餐的嫌疑,但总比在外面冷死饿死要强得多。冥域的冬天,还真不是一般的冷呀。喝着酒,客栈内还有暖炉,听着四周的人的谈话,还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哎,你们说明天格斗场的天字号的两个人,谁会赢呢?”
“肯定是罗九!”
“不对,我觉得是那个哈达斯,他太壮了!”
“壮有什么用?罗九虽然年轻小,但他的身子灵活,对上哈达斯这种硬汉,他的身子反而成了一种优势!”
“我可是听说这次玫瑰钱庄的赔率是五五分,也有点拿捏不准。”
“这样的格斗才好看呢。”
百年前的玫瑰要塞,最有名的就是格斗场,有点古罗马的影子,在现今的阴阳界早已经被禁止了。
因为参与格斗的是,是军赛内的囚犯,而所谓的格斗,是生死格斗,只有一方死了或者已经没有再战之力,才算结束。
这种行为,放在现在是为不齿,但在百年前的玫瑰要塞却是盛行一时。
而这个罗九和哈达斯,便是格斗场的囚犯,按照规矩,两人经过一整年的厮杀,拥有傲人的战绩,年底就有在天字号上演年度压轴盛宴。
一旦谁赢了,不但可以重获自由之身,而且还可能被阴阳塔拉拢。
“小子,吃东西喝酒,别到处乱看,小心别人将你的眼珠子挖出来!”这时候一位喝的醉醺醺的年轻人走到我跟前,鼻青眼肿的,在我的桌子前坐了下来,拍着我的肩膀,说道:“兄弟,我看我们挺对脾气的,要不结义金兰吧?”
我屁股挪了挪,腾出一些位置给他,说道:“你喝多了。”
年轻人瞪大眼睛看着我说道:“我喝多了,你真以为我喝多了啦?刚才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的右手一直插在裤兜里抓来抓去的,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也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才呢,在这客栈熏的浑身不自在,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撸管呢。后来一想,不对呀,你的眼睛飘来飘去的,总是盯着那个店小二看!”
我眼神一慌,喝道:“你走吧,不要在我这里撒酒疯?”
年轻人呵呵笑道:“知道为什么想要跟你结拜不?因为我知道,你是没钱了在这吃霸王餐!嘿嘿,看看我这脸,为什么这样呀,因为我也喜欢吃霸王餐呀,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