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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我被他看的有点不舒服,于是问道。“看你又变老变丑了呗。”说着,应老板拿起我的酒壶到一旁打酒,说来也奇怪,我认识应不忘已经十年了,他却一点变化都没有,总是保持着那一副容颜,酒壶打到一半,他转过头煞有其事地问我,“已经第十年了,如何,要不要尝尝我自己酿的酒?”
我皱了皱眉,总觉得他这酒不是这么容易喝的。
“你等我下。”应不忘随手丢下我的酒壶自己神神秘秘地跑到地下酒窖去了,要不要我眼疾手快只怕这女红儿要洒一地了。
真是个不知节约的东西!
应不忘从酒窖回来,手里拿了一个小酒杯递给我,原本这酒杯就小,这人倒酒还只到了酒杯的三分之一,真真是吝啬至极。不过也足见这酒的珍贵难得。
我接过他的酒杯,如牛饮水般一口喝水。醇爽的口感顿时从口腔充溢到四肢,脑海中一片粉白飘过,好像有什么记忆在我脑海中纠结成一朵桃花,暖暖绽开来。不仅是身体的舒爽,好像喝了这酒连人也会变得开心似的。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喝了这么多的酒,喝了这么多年的酒。除了应不忘的酒还勉强称得上解忧外,其余的一无是处。既不能解忧,亦不能入醉。可今日这酒,便足以称得上解忧二字。
“啧啧,”应不忘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对我饮酒的方式很不满,“看你这喝酒的方式,白瞎了我的好酒。”
我对他的话置之不理,问道:“怎么样?还有么?”
“有是有……不过……”应不忘想吊我的口味,说到一半故意停住,发现我并没有上钩,只好换了一个口气,“兄弟,不如说出你的故事?”
呵,这家伙还真是不死心。故事换酒,一直以来就是应无所住的规矩,应老板从别人那里听了太多的故事,对我这个每年固定时间都来而只来一次的人产生了好奇。
我轻笑一声,拿起方才他打好的半壶酒,就要离开,应不忘赶紧拉住我:“哎,我跟你说。”
我半偏头,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我这酒叫‘醉生梦死’,喝了以后,可以让你忘记以前做过的事情。”应不忘放开手,抱着臂,依靠在旁边的酒柜旁,继续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大,你说,要是能忘记一些事情,不是能活得更开心吗?”
我承认。我动心了。
这个条件太迷人了,逝者如斯,死,何其容易?往往活下来的人才是最痛苦的。活下来的人,不仅要一个人活着,还要承担两个人的思念和回忆活着,背负着长久的寂寞和孤独,太累,也痛苦了。
我最近做了一个梦,天很黑的时候,四周影影栋栋,忽然间,她出现在我的眼前,绝美的容颜还是一样缓缓地散发出动人心魄的美丽,只是她的披肩青丝已经变成了苍苍白发。
她说,要带我去天涯海角流浪,我还是没犹豫,就答应要随她一起去,哪怕她的天涯是黑暗里的另一个地狱,有她在的地方就有天堂。
后来,她放开我的手,抓起一把匕首插入自己的腹部,满天的红弥漫开来,我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却未得果。我以为她只和我开了个玩笑,只是,假装自己死了。
我一直等着自己醒来,却一直没有醒。有时候,我甚至分不清到底现实是什么,我活着的存在要用什么来证明这不是另一个梦境?
我假装这一切都是个梦吧,不然太疼了,我的五脏六腑搅在一起似的疼,有时候疼得我醒过来,眼睛都看不清楚了。
应不忘看我陷入回忆,也没有打扰我。想听故事吗?可是我身上没有故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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