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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铮亮午头阳光刀子般照得人毛孔松了又紧。
欢娘被妇人一只老糙大手拽着,沿着热闹集市边走,穿着不合尺寸平底锁线绿萝鞋,一双脚板子被憋得痛痒,半走半停,嘴里哼哼咿咿,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停下来歇脚。
田六姑知道这黄毛丫头不比瘦马馆内其他女娃胆小懦痴,一贯懂得说好话,讨求情,现见她耍赖,也不稀奇,瘦马馆做了多年老人,就算是亲手带大丫头,骂起来也不留情:“小姐身子丫鬟命,你当你是皇宫里头天子膝下帝姬王女?不过就是个换钱来使财货,老身现是带你去见你日后衣食父母,可不是去带你去逍遥活,诸多要求……”
瘦马馆为时下养妾之所,为达官商贾家中提供妾侍使女,瘦马即是馆内姑娘,是江南富庶之地瀚川府肇县一大特色,其中又以常春馆名声是出挑。
馆内素来收养穷苦人家六至八岁,面目姣好女孩,自幼调习各类技艺,包括吹拉弹唱,匀脸梳头,画眉染唇,甚或男女床帏间奇技淫巧,成人后,被人挑选回府,为侍妾,或者奴婢,命运不济者,则堕入秦楚之地,成为烟花女子。
瘦马之流,顾名思义,以纤瘦为美,被男子骑~跨。
因为吃食上长年累月受了克制,不管一张脸儿美不美,瘦马馆姑娘身材倒是个个养得轻盈,肖似风一吹就要羽化成仙前朝魏娘娘,加上馆子内有专人教化坐立行走,天资高瘦马,是学得很有几分闺秀风范,被当成镇店压箱宝。
这魏娘娘是先帝宫闱中一名传奇美人,以蛮腰笋臂著称,极擅舞,深宫受宠大半辈子,也是民间一众风流儿郎诗词歌赋中常客,引无数男子竞折腰,几乎是本朝指标性美人儿,无奈天妒红颜,三旬开外就过世,不到一载,多病先帝爷也跟着伤心去了,艳名是一时无两。
欢娘一直想,也不知这瘦马馆开馆祖师爷是不是那名魏娘娘粉丝,立下了行规,瘦马个个必须按那套杨柳儿身材培养,弄得馆子里成年姑娘,个个腰细不足一尺七,平胸瘪臀,若是长得好看,配得住苗条身段,也算是个轻灵似仙清秀佳人,若是长得不好,便成了黄皮寡瘦,摸肉见骨麻杆子。
欢娘倒是没魏娘娘楚楚翩姿,相反,再如何饿肚子,也是养得水色淋淋端丰润,自然就沦为中下品,跟先被客主挑选一品瘦马无缘了。
不过这样也好,避免了年龄小小就被人买去当妾当使女,成为男主子信手拈来宠物,主母横眉冷对残害对象,家奴排挤嘲笑谈资,可悲是兑入勾栏,成了买\春\客身下泻火良器。
十二三岁对于瘦马正是黄金年龄,可禁受男女之事乃至孕育子嗣,却嫌过早。
被带出常春馆小瘦马们,还没长齐全身子,承欢无力,玩弄之下,或伤或残或死,或终生难孕,被卖沦落火坑,欢娘听多了,心有余悸。
遇到个有良心主子还算好,可这世道多半是无道薄幸之人。
前年有个姊妹,年岁刚好,被肇县一名富贾挑去做妾。
一夜下来,也不知那色胚子使出什么邪技,次日那小姊妹被打包送回,气息奄奄,惨不忍睹,两条细腿儿怎么并,都并不拢。
那商人富甲一方,却抠门到可笑,不甘心买了个再用不了玩宠,竟赖回给了常春馆,要求退货,说馆子以次充好,这瘦马像个豆腐似,一碰就碎,配不起花费银子。
做瘦马馆这行生意,背后岂会无人撑腰?大老板当然不礼让,两方争执一通,闹到了县太爷那头,官司打了几场,两边才各退一步。
可怜了那瘦马,送回馆内,因玩坏了身子,又经这一场风波,再出不了个好价,被移送到了章台之地,供人玩弄。
妾,本就为立女之奴,不值一提。
瘦马出阁,身份比良妾要低贱一等,通常由侍妾开始,艰难无比。
欢娘躲来躲去,今日,再躲不过了,再过两个月,便得要十四,若再呆下去,下场便是勾栏瓦院了。
做人妾,不好,可总好过一点朱唇万人尝妓子。
来了这异世,摊上这么个多舛身份,欢娘学会乐观,也学会了认命。
先不谈日子滋润不滋润,眼睛带色儿,择优而栖,才有好活路。
听田六姑还喋喋不休地唠叨自己,欢娘展开天生娇嫩笋尖儿指头,搭饱满额前,挡住烈日,嘟噜小嘴儿:
“哎呀好姑奶奶,就算是财货,六姑也得包装得光鲜,才能卖出个好价钱,谁愿意买个缺损货?半价抛售,别人就算面上高兴地要了,心里头也是瞧不起,奴家是个货物,倒无所谓,可折损还是您好名声。”说着将手里水壶递到妈妈嘴儿边,笑盈盈地讨巧儿:
“妈妈也喝两口,天气热,妈妈这雪白一张脸蛋,蚊子都舍不得叮,可别捂出了痱子疙瘩,损了美貌。”
这次主家,是田六姑帮寻到,欢娘只耳闻是一户郑姓乡绅,家主名济安,原为外地一名地方官员,年岁渐长,长年病病歪歪,请上罢官。
因品阶不高,职衔也不吃重,上头也就很批了准函,准放回祖籍。
郑济安致仕后,带着一妻一妾,先四下游历了一番,途中又纳了个年方十七小妾,回了祖地肇县安定下来,居住东城门牌楼附近荷花巷内老宅里,平日没事做,打理着城内与县郊乡下地皮与店铺生意,富足疏散度日。
如今家中常主子,也就是郑济安同郑夫人夫妻二人,另外便是两名妾室,余下是丫头婆子家丁,暂时并没听到膝下有什么儿女孙辈。
欢娘见六姑不明说,也不穷追猛打地问自己到底是当妾当婢。
她嘴刁心开,可也知道有些事问多了不讨喜,这郑家是殷实之户,人口也不复杂,主家不是什么声名外浪荡子,罢罢罢,那还有什么问?也许,这该是目前相对较好归处。
这桩买卖,前后都是田六姑交接过手,只有前几日,郑家遣了个婆子来看了一下,把欢娘上下摸了摸,又闭了房门,卸了外衣中裤,瞧了瞧女孩儿家关键处毫发无损,便打道回府。
田六姑听欢娘夸赞,心软了半分,伸出指头,去戳她娇丽粉颊:“就你牙尖嘴厉。”伸手出来,佯装要掌嘴,却只用了一两分力气,做个吓唬样子,难得找了个下家,哪儿舍得真拍出个伤来,又将随时携带水葫芦往女孩儿手里送,见她拔掉木塞,抱住小嘴,喝得淋漓酣畅,眼神下移,瞧着她一袭青色布裙下面露出天足,又叹了口气。
从保婴堂抱回这孱弱瘦小小幼女,如今已近豆蔻之龄,正到了荷花沾露,芙蓉带雨好时光,生得白皮细肉,一双眼一张嘴都是诗情画意,不笑时也是个笑模样,不像其他抱来丫头粗黑瘦弱又木气,看得真叫人吃了糖一般甜,才被冠了个“欢”名。
这丫头虽然不大符合当下绝品瘦马标准,可样貌甜娇,加上一副好口齿,脑子也流利,早早寻个主顾,订下个价钱,本来也不话下,无奈,偏偏就是一双大脚害了事,弄得拖拉到如今,才总算有人看中。
说起这大脚,田六姑就一阵来气儿。
本朝以三寸金莲为美,一双束于鸳鸯小靴内,不见天日娇纤小足,才受男子宠爱。
欢娘被驵侩与保婴堂管事人立了买卖手续,抱回瘦马馆时,已经五六岁,按缠足惯例,本来这年岁刚刚好,再迟些就嫌晚了。
偏偏欢娘一回来,发了场热,烧得浑浑噩噩,以前人事一概不记得了,正鬼门关儿打转,谁还想到去给她绑脚?再一绑,估计连性命都给整没了。
欢娘被丢馆内侧院小屋,给点下人们万用药,每日送点粗食,半管不管地任其自生自灭,居然也活了下来。
再待管事发现欢娘病愈,脸上长出些颜色,一堆丫鬟婆妇堆里择出来,接回了前院,准备将她作为一品高级瘦马培养,头一件事就是找来调\\教妈妈,扯来一卷白布条,强行束脚。
谁想欢娘骨头已经长硬了,缠上去疼得昏天暗地,夜夜哭得惨无人道,还没好齐全身子,又发了一场热,妈妈们任由她哭,哪肯卸掉布条。
欢娘受不住剧痛,这回可没上次那般好命,一口气儿没接上来,厥死过去。
再等醒来,活活缠足痛死苦命小欢娘,芳魂登了极乐,已由现代一抹游魂取代了下半生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