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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意思?”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低头看了一眼,随即僵着脸抬眸厉瞪相向,“你是说本小姐连自己的名字都会写错吗?!”
“不,不......”
“不什么不!还是你以为本小姐没有念过书,识过字?”
“没......”
“没什么没!”
我咄咄逼人,根本就不给阿力讲话的机会,“你这家伙心里是不是一直都把本小姐当成傻子来笑话?”
“属下不敢!”
再不解释可就要出大事了,好不容易抓住时机,阿力赶忙垂首,诚惶诚恐地辩言道,“是属下没有念过几日书,也不识得几个字,许是眼拙给看错了,小姐莫要见怪。”
“嗯,知道错了就好。本小姐心怀大度也就不与你计较了,记住下次不要再犯。”
见阿力认错,我赶忙煞有介事地应承下来,然后强行转移话题,“不过细看之下,这张确实写得不好。”我边说边不动声色地将笔下那张宣纸给揉搓而起,丢弃到了脚边并顺势踩住,借以毁灭证据。
其实,方才阿力指出时我就已经恍然,我确实把贞字给写错了,只是这种连自己名字都能写错的笑话实在是太煞我的威气,为了能够继续服众,我只好暂时坏心眼儿地先委屈阿力一下了。
然而被这么一折腾,我实在也没那信心再去提笔,生怕又会闹出什么笑话来而不自知,于是想了一想,我当即挺直胸脯对向面前的一百精锐正声正气地问,“你们之中有谁念过书,自认字写得还不错的,给我出来。”
我说罢,大家全都回望向我,一个个将嘴闭得严实,四周那可不是一般的静悄。
“一个都没有吗?”
我不禁皱眉,心下却是暗自平衡了不少,看来学问这东西果真是难做的,不然大家也不会全是睁眼瞎啊。
“哎!”
我故意将粗气叹得老大声,然后语重心长地又说,“你们吶,可真是该多长长见识。这样吧,都随我来。”
我也不多言,当即领步先行,阿力紧随其后,颠着声儿忙问,“小姐,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自然是去找这营中有学问的人在这军旗之上题字啊,也好让你们长长见识。”我目不斜视地将步子迈得轻快,把前行的方向径直对准了营门口。
阿力也不问这人是谁,反而又是忙着奉承我,“属下认为,小姐的字已是写得极好了,何需去找他人代笔呢。”
这般违心的夸赞,我自个听着都是觉得心里发虚,可奈何脸面要紧,我又不能驳斥,只好故作得意地稍微表现了一下谦虚,“你用不着奉承我,本小姐自是知道自己的本事有多少,只是方才思虑一番后忽就觉得这军旗之上的名号还是应写得大气和方正一些为好。这点嘛,我自认目前习练得还不够,字中确是缺乏些阳刚之气。”
我不经脑子的乱说一通,为的就是能够唬住众人,好让自己不再提笔,不然这众目之下,那贞字中间,我方才少写的一横是该填上呢,还是不填?
想来都是觉得伤脑筋,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让别人来替写,写对了也无所谓,我可以假装没看见,我就不信到时还会有人敢提醒我不成。
至于这个替写的人选嘛,不知怎的,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苏祈。我觉得他应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因为他曾极认真地教会了我一个成句叫“毛遂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