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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沈云跟齐伯请教过,知道这种街坊间的新年串门都只是略微坐一坐,于主家来说,发了红封,就可以端茶送客。

    他正准备将小家伙送到他的父亲那里去,这时,陈老爷已经满脸慈爱的伸出了双手:“来,乖孙,到祖父这里来。”

    沈云乘机将小家伙送了过去。又与陈老爷客套了几句,端茶送客。

    说是送客,他才陪同陈老爷走到门廊上,后者已经拉住他的手,连声说道:“沈老弟,留步,请留步。”

    呵呵,很有意思。半刻钟的时间,沈云在仙都多了一个五十多岁的“陈老哥”。

    等齐伯送走陈家回来,阿花姐从耳房里跑出来,笑弯了腰:“刚刚陈二爷自称‘小侄’的样子,真好笑!”

    大家都乐了——这个陈二爷自恃是良民,平时在外头碰到,从来不用正眼看他们的。

    沈云抚额。其实,被一个年纪比自己大一两轮的大叔唤做“沈世叔”,他也很尴尬,好不好!

    那边,陈家人回到家里。大门刚关上,陈二爷便不乐意了:“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您老人家也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不过是虎跃堂的一个小管事而已。初来乍到,在仙都里没根没基的,本来他就不乐意去串这门。只是迫于自家老爹的威严,不得不跟着走一趟。谁叫他武学资质不好,考不中功名!自家老爹早就放出话来:只要他没考中功名,这家就不能分。所以,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老爹面前当孝顺儿子。

    没想到,到了那小子家里,自家老爹把姿态又放低了一大截儿,竟然上赶着自称“陈老哥”,与那小子称兄道弟的。而他的好大哥不但没有想办法拦着,也跟着自称“小侄”,害得他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个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小好几岁的“沈世叔”!

    哎哟哟,他这脸都没地搁了!

    陈老爷懒得理他,弯腰抱起最小的孙子,一边往正屋走,一边笑眯眯的说道:“走,去祖父屋里吃福桔去。”

    “次(吃)福桔。”小家伙双手抱着大桔子,咯咯的笑。

    陈二爷在后面还要多说,被陈大爷一记眼刀给堵住了嘴。

    “乳臭未干的半大小子?”陈大爷冷笑,“再过两年,人家能让你巴上去唤一声‘沈世叔’,那才是对你天大的抬举呢。”

    这么厉害?陈二爷怔住了。还要再问,陈大爷已经提着袍角,急匆匆的也去了正屋——那位沈爷今儿亮的那一手,太过惊艳。到底是无意为之,还是有意在他们父子面前露一手?如果是无意的话,说明沈爷的底深着呢。要是有意,那么他到底是几个意思?哎呀呀,还是得跟爹好好合计合计才是。

    陈二爷被撂在原地,甭提有多恼火了。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他袖起双手,回头看了沈家方向,扯起一边嘴角——呵呵,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溜溜,才知道哇!

    陈家的人离开后,没过多久,那几家递了帖子的,跟排好队似的,一家接一家的也串门来了。

    都是街坊,沈云一视同仁:去门廊下迎客,请进正屋,拜了年,发个红封,端茶送客。

    看来在仙都就是这个礼节,这几家的家主也是见他送到门廊,便拉住他的手,连道“沈老弟,留步”。

    这条街里,包括后院的那户租客,总共才九户人家。不到两个时辰里,那八户的男丁,从家主到尚在吃奶的娃娃们,都在他面前现了面。

    按这里的习俗,街坊间的拜年会持续到初五,但每天都不会超过正午。

    这会儿已经快到午饭点了,也就是说,今天的串门终于结束了。沈云松了一口气:一个上午,认了八个五六十的老哥哥,“世侄”、“侄孙”满地走,也醉了。

    “沈爷,明儿上午还开不开大门?”齐伯送完最后一拔街坊,回来请示。

    沈云摆手:“之前,齐妈和罗婶不是说,初二要去天帝庙烧香么?明天我们都去,烧香的烧香,逛庙会的逛庙会。听说庙会里的吃食不错,中午我们就在外头吃。”

    “是。”齐伯欢喜的搓着双手,“我去叫大伙儿做准备。”

    摆午饭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了明天要出去玩的事,个个喜笑颜开。尤其是阿花姐,叽叽喳喳的说着明天的出游计划:“听说李记的胭脂水粉最好,娘,明天去买一盒。哦,听说,街尾有个面饼摊,做出来的喜饼有十来样口味呢,齐妈,我们去见识见识……”

    沈云听了一会儿,发现全是“听说”,心里奇怪得很:天帝庙后街的庙会在仙都是出了名的热闹。离这里又不是很远。怎么阿花姐全是“听说”,就没有亲眼“见过”的吗?

    “阿花姐,你没去过后街庙会?”他问道。

    不等罗阿花回答,旁边,老罗抢先答道:“她出去玩了,厨房里的活谁做?”

    阿花姐愣了一下,旋即,使劲的点头:“是的呢。奴家要在家做饭。”

    真是这样吗?沈云有注意到,罗婶坐在一边,脸色有些不太自然。

    这时,齐伯叹了一口气,对老罗说道:“老罗,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沈爷又不是外人,有什么事不可对沈爷说的?再说,沈爷知道了,明天带大伙儿出去,心里也好有个底儿。”

    老罗红了脸:“我,我也是怕大过年的,惹得沈爷不快活……”

    看来真有事。沈爷摆手:“我百无忌惮,不信这些。”

    老罗应了声“哎”,说起了一桩十年前的往事:

    对于等米下锅的贱民家来说,逛后街庙会是件很奢侈的事。那一年,老罗辛苦到头,总算攒了二两银子,便带着妻女去逛后街庙会。

    不想,在庙会里碰到了一个公子爷,见罗婶长得好,当街要抢人。

    还好,那天他们一家三口走了大运,恰好在那时人群里冲出一个黑衣人,紧接着,有个鸭公调大叫‘抓刺客’。呼啦啦的,从四面八方冒出无数手拿大刀的黑衣护卫。

    顿时,人群大乱。

    老罗反应很快,一手扯着妻子,一手拉着女儿,乘乱混在人群里,逃出了后街。

    回去后,还怕那位公子爷会找上门来,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从那以后,老罗一家再没有逛过任何庙会。人家出门都会特意穿得鲜亮一些,然而,罗婶是尽量不出门,实在是要出门的话,会尽量把自己往邋遢上收拾。

    老罗刚说完,罗婶赶紧垂眸说道:“刚刚齐伯已经告诉奴家事先做准备了。明天,奴家也会用灶灰抹黑了脸。”想到是新年,立刻觉得不妥,飞快的改口,“庙会没有什么看头,奴家不去了,留在家里看家……”

    原来齐伯先前说的做准备是指这个!

    这叫什么事!

    沈云握了握拳,在心里对自己说道:你自己不也是成天顶着一张又黑又糙的脸么?

    虽说是委屈了些,但是,仙都强者如云,他的拳头就只有那么点大,所以,眼下也只能把脸抹黑了。

    他摆手打断罗婶的话:“灶灰太假了。过会儿,叫老罗到我那里给你拿点易容粉,还有药水。易容粉沾水也不掉色,要药水抹脸,才能洗得掉。”

    所有人都神色为之一松。尤其是罗婶感激得上前来,向沈云福身行了一礼:“谢沈爷。”

    沈云只觉得嘴里的酒酿丸子象是苦水里泡出来的一样。

    说到底,还是自己不够强,拳头不够大!不然,出门要把脸抹黑的是那些心生歹意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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