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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一路上,沈云都觉得是在做梦一般。他从怀里掏出那角碎银,咬了好几次,才确认石崖前的一切是真的。
自从馆主大人离开后,庄子里再也没人能教他识字。傅大哥去省城前给他的草药书,他硬是还有一本半读不全!
啊,我终于又能识字了!他亢奋的攥紧掌心的碎银。
他知道,黑袍人来历不明,藏在深山老林之中,必定有其不可对人言的隐情。但是,他真的太想学识字了,不想失去这么好的学习机会。
更何况,黑袍人自己也言明,暗中盯了他一多个月,把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又用洪伯、甜甜,还有他们的存粮,威胁他。他能不同意吗?
只是跑腿帮忙买草药而已!又不是叫我去杀人放火……沈云自己安慰自己:反正,他若是叫我去做坏事,或者违背对馆主大人的誓言,通通不答应就是!
回到庄子里,甜妞老远就跑出来迎接他。看到竹背篓上搭着的肥麂子,小丫头馋得直流口水:“云哥哥,真厉害!”
洪伯跟了出来,帮他卸下竹背篓,皱了皱眉头,关切的问道:“衣裳怎么都是润湿的?掉水里了?”
沈云摇头:“晌午的时候,山里头下了一场大雨。”
“我们这里没下雨,太阳好好的。”洪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笑道:“山里的天气,就这样。”
“云哥儿,存下来的肉干已经够我们三个过冬吃了。你不要太跑远。要是碰到大野物,连个搭救的人都没有……”洪伯担心极了,忍不住又开始唠叨。
这一唠叨,不是一句两句能结束的。
旁边,甜妞悄悄的拉了拉沈云的衣角,冲他做了一个鬼脸。
沈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洪伯收拾好肥麂子,唠叨也终于结束。
“洪伯,明天,我想去县城一趟。”沈云抓住空档,说道。
“去县城?”洪伯很是意外,“做什么?”
沈云撒了个谎:“我的小刀磕了个口子,想去县城的铁铺里补一补。”
这就是市集没开的坏处。买个针头线脑的,都要去县城。补刀之类的,更不用说了。再说,打猎怎能没有一把好刀护身呢。洪伯没多想,点头应下:“明天,我陪你去。”
沈云哪能让他陪着去?当即摆手:“洪伯,你要带甜甜呢。去县城,来回要走四五十里。家里没有大牲口,背着她,哪里走得动?再说,我又不是头一回去县城,认得路呢。”
洪伯知道他跟拴子去过县城好几回,给姑爷家送庄子里出的时兴菜蔬。一想到至今音讯全无的两个儿子,还有儿媳,他的嘴里顿时阵阵泛苦。
罢了,云哥儿能独自把甜妞带回来,还能去不了县城?
况且,他和甜甜都是贱民身份,要想进城门,每人得交五个大钱的税。而云哥儿则不用。
于是,他没有再坚持:“路上小心些。明天早去早回。我们等你回来吃晚饭。”
“洪伯,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沈云又问道。
还真有。洪伯按下心中的苦楚,说道:“冬天要来了,你和甜甜都要换冬衣。布料子,家里还有一些,不用买。明天,你称五斤棉花,还有一些针线回来。我好给你们一人做一件冬衣。”
“好咧。”沈云知道他会做针线。因为自己和甜甜俩身上穿着的夹衣,就是他入秋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洪伯进里屋,很快又出来,递给他一小串大钱。
“不用。我有银钱。”沈云不肯接。买棉花是给他做冬衣,他怎么还好意思要洪伯出钱呢?
洪伯板起脸:“少啰嗦。不然,不给你做,冬天冻死你。”
沈云无奈,只得接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洪伯便起来生火做饭。除了早饭,他还给沈云烙了三张玉米面肉饼做路上吃的干粮。
“换身干净的衣裳……进了县城,记得要把脸洗一洗。铺子里的伙计都长着一双利眼……少说多看,莫惹闲事……早些回来,我和甜甜等你吃晚饭。”帮沈云收拾妥当,他亲自将人送至官道口。
沈云背着竹背篓,向他挥手:“洪伯,早些回去罢。甜甜要是醒了,看不到你,又要哭闹。”怕甜甜也要跟着,去县城的事,他都是背着小丫头跟洪伯说的。
洪伯嘴上应着,两只脚却没有动窝,一直袖着双手站在清冷的晨风中目送他。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沈云特意赶了个早,天蒙蒙亮,便出了家门。走了半个多时辰,太阳才出来,晨雾慢慢散去。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小哥,去县城啊?坐车不?”一辆载着四个人的牛车从后面追上来。赶车的大哥冲他咧嘴笑道,“不贵,送到东城门,只要五个大钱。”
“不了。”沈云摆手。五个大钱,也是钱哩。才二十几里的路,他背着空竹篓,不吃力。倒是回来的时候,要背十几斤重的东西,可以考虑搭个车。
赶车大哥也不勉强,驾车自他身边扬长而去。
上午,沈云到达东城门。向守门的仙符兵出示了良民路引之后,他一个子儿也没花,顺利进了永安县城。
洪金姑的婆家,即陈家的粮铺,就在东城门市集之中。沈云来过几次,认得路。是以,他决定去东城门市集采买,顺便打探一下陈家粮铺的现状。
印象中,东城门市集非常热闹。
几个月没来,沈云险些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市集里实在是太冷清。路上的行人稀稀落落的。路边原本象两条长龙的地摊,一个也不见。就是路边的铺子,也是十家里有七八家是关门的。
沈云越看越着急:不知道还有几家药铺开门?能抓全药材吗?
走到一个街口,他终于看到前面有一家药材铺。黑漆牌匾上写着“济世堂”。
店里只有两个人:灰白老者穿着竹青色的棉布长夹袄,看着象是店里的坐堂郎中;另一人大约十五六岁,典型的药铺学徒打扮。
铺子东南角的四方桌上堆着小山似的药材,两人正在收拾。
沈云眼尖,进门时便认了出来,桌上堆的正是他今天要买的三味药材之一:金兰草。
运气真不错!他心中暗喜。
看清上门的只是一个背着大竹篓的乡下半大小子,学徒原本一亮的眼睛迅速黯淡下来,懒懒的说道:“小哥,我们店现在不收散药。”
沈云故意装做不认得金兰草,问道:“大哥,你们店里有没有金兰草卖?”
原来看走眼了。不是卖散药的!学徒大喜,笑嘻嘻的上前招呼道:“有啊。你要买多少?”
“一斤。”沈云答道。
学徒连连点头:“有的。请问,你有保条吗?”
“保条?”沈云愣住。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东城门市集没有买东西要保条的规矩。
看来这笔生意要泡汤。学徒苦笑:“仙府新规定,贱民买药材,必须有保条。你不知道吗?”
沈云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良民路引:“我是良民。”
“良民不需要保条。”学徒看过之后,立马换了称谓,吧啦吧啦的说开来,“您运气真好。我们店里刚到一批金兰草,全是一等品。价钱也不贵,才十个大钱一两。”
怎么涨了这么多?沈云大吃一惊。以前在石秀县,他学《草药歌》时,特意去市集的草药摊子上看过金兰草。它是一味常见药材,便宜得很。一等品也不过两个大钱一两。
学徒见他没有搭话,赶紧解释道:“您别嫌贵。现在什么都涨得厉害。单这个月,仙府都第三次加税了。我们店里卖您一斤金兰草,实际上赚不到三个大钱。不瞒您说,就这价也撑不了三两天。过些天,价钱还得再上涨。”
沈云无奈,只得从怀里掏出青布荷包,拿出一角碎银:“称一斤金兰草。”
“好咧。”学徒先是替他称好药材,然后称了碎银,用大剪子绞下一小半,又称了一下小的那块,“您看好,刚好是一钱银。”
沈云点头。
“这是您的药材,还有银子,请收好。”学徒双手奉上药包与余银。按仙府的新规定,若是贱民买药,还要登记姓名和买药材的缘由。但是,这位小哥是良民,不在规定之内。
按黑袍人的要求,另外的两味药,得分开去其他药铺买。是以,沈云没有再问,让学徒将药包放进背后的竹背篓里,随即离开了。
在药铺没有“下次再来”的说法。学徒热忱的将他送出店门:“您走好。”
从街口往南走,穿过一条街市,到下一个街口,就是陈家粮铺。沈云找了过去。
陈家粮铺的店牌还在,但是,紧闭的黑油大门布满灰尘,蜘蛛网也结了好几重。
陈家人,还没有回来。尽管猜到了结果,但是,沈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接着,他又按着记忆,去找另外的街道。
运气还算好。他跑整个市集,托良民身份的福,总算买到了另外的两味药。期间,路过一家杂货铺子,买齐了洪伯要的棉花和针线。
济世堂的学徒诚不欺人,这几样的价钱也都比以前涨了五倍到十倍不等。
掂着轻了一大半的青布荷包,沈云唯有暗自庆幸:他多带了一些银钱过来。不然,明天还得再跑一趟。
原计划,他还想割些肉,带回去给甜妞解馋。结果,他跑遍整个市集,也没见肉铺开张,于是,只好在唯一开张的包子铺里,花三十个大钱买了五个肉包子。搁在以前,这样的肉包子是三个大钱买两个……这钱花得真肉疼。
买齐东西,已经过了晌午。沈云在东城门又碰到了早上赶牛车的那位大哥。这回,不用大哥招呼,他自己走过去,交了五个大钱,坐上牛车——车价比一个肉包子的价钱还要低,超值啊!
回到庄子里,甜妞果然爱死了他带回来的肉包子。小丫头双手捧着肉包子,吃得香喷喷的馋样儿,把他和洪伯都逗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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