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竹姐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洋葱小说网www.3pone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三百六十章 给天下人一
拾欢离开之后,桑枝想起一事,对桑云道:“云儿,刚刚我在跟音儿交谈之时,音儿说因为桑明王的事情,他们无颜再袭明郡的封地,想让我转告你,下旨将其收回,他们兄弟姐妹几个只想跟着萧雨归隐山野,过逍遥自在的生活,你的意思呢?”
桑云想了想,叹了口气道:“其实这些我早就想过了,出了桑明王的事情,他们一家的确是不适合在继承那块封地,也不适合在朝中再呆下去,毕竟桑明王犯得可是诛九族的大事,咱们必须得给天下人一个交代。
之前我不提,是因为我知道,萧雨肯定会提出来,只是没想到音儿却提了出来,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音儿还会像以前一样,待在言儿身边,现在想想,言儿对音儿无心,音儿走了也好,留下来对音儿只会有更多的伤害,对他太残忍了。
说不定离开了这里,音儿能够放下言儿,找到自己的幸福呢,我欠萧雨太多,这辈子是还不清了,言儿又亏欠音儿诸多,也难偿还,我想尽可能的帮助满足他们。”
桑枝将桑云揽在怀中,温柔的道:“我知道,这些我都知道,云儿,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好,我永远在你身边支持你!”
拾欢找到桑言,得知她忙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不过是再仔细检查一遍,以防有漏网之鱼,拾欢便陪着她再皇宫各处又转了一遍,感觉差不多了,桑言便将剩下的事情交给底下的人,自己和拾欢找个地方歇息一下。
桑言抱怨道:“母皇也真是的,桑明王那么坏,差点将她给害死,还将桑城和皇宫弄成这个样子,估计大家都好多天不能好好休息了,母皇却不杀了她,还吩咐不许人随便伤害她,我真是想不明白。”
拾欢笑道:“桑言,这其实没什么想不明白的,桑明王的确作恶多端,可他毕竟是妙音公子的母亲,萧伯伯的夫君,云姨看在他们的面子上,也要饶桑明王一命,你是因为桑明王伤害了云姨,所以对桑明王恨之入骨,才会关心则乱。”
桑言想了想道:“我还是不能理解,妙音哥哥一出生就被桑明王狠心送到皇宫来了,连名字都没有取,当时母皇看妙音哥哥身子瘦小,十分可怜,差人告诉桑明王,不需要送质子进宫,桑明王执意不肯接妙音哥哥回去,妙音哥哥这才被留了下来。
还有萧伯伯,我听说萧伯伯根本就不喜欢桑明王,桑明王使了诡计才逼迫萧伯伯嫁给她的,这些年不仅将萧伯伯软禁,很少让他们父子见面,还娶了不少侧夫,养了不少男宠,连孩子都多得数不清,都是借别的女子的肚子所生,害人害己,前段时间我还听说桑明王将萧伯伯打入了冷宫。
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配为人妻为人母,妙音哥哥和萧伯伯不是应该恨她么?母皇为什么要看妙音哥哥和萧伯伯的面子饶了她?”
拾欢无奈的摇摇头,“桑言,你还是将事情想的太简单,看事情只看表面,常言道,子不言父过,桑明王就算对妙音公子做的再过,也是妙音公子的亲生母亲,血脉亲情是割不断的。
而萧伯伯虽然的确如你所说,是被桑明王软禁,可是桑明王对他的确是用情至深,只是方法不太对,才造成了对萧伯伯的伤害,可反过来,萧伯伯作为她的夫君,却心心念念想的都是别的女人,何尝不是对她的伤害?
不管怎么说,桑明王都是萧伯伯的妻子,萧伯伯不是无情之人,两人同床共枕几十年,怎么忍心真的见她死掉呢。”
桑言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道:“感情这回事还真是奇怪,照我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两个人有感情就在一起,没感情就分开,就像我母皇和父后,两人感情深厚,在一起就过的幸福,多简单的一件事。
可桑明王和萧伯伯我就看不明白了,萧伯伯明明不喜欢桑明王,为什么要答应嫁给她,桑明王也是,明知道萧伯伯不喜欢她,还逼着萧伯伯嫁给她,两人成亲之后,明明只是给对方带来伤害,却都强撑着不分开,偏要将对方伤的鲜血淋漓,还累及子女,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拾欢叹了口气道:“感情的事情哪里有那么简单,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人能说的清楚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真像你说的那么简单,世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了。”
桑言嘟囔着嘴道:“我还是觉得心里难受的紧,凭什么桑明王害死那么多人,还差点害死了母皇,就这么轻易的放过她,我不甘心!”
拾欢心中一动,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样太便宜桑明王了,不如咱们现在去密室看看,出手教训她一下,好帮云姨出气!”
桑言一听这个主意,拍手称赞道:“好啊,只要咱们不弄死她,也不算违了母皇的命令。”
拾欢笑道:“你忘记了我是做什么的?只要我不想让她死的人,她想死也死不了!”
拾欢和桑言进了密室,来到关押桑明王的这间,她是被单独关押的,守着她的人也最多,身上还有铁链锁住手脚,为了她防止她逃脱,也为了防止有人来救她。
看守的人见识桑言和拾欢,立刻将密室的门打开,提醒两人道:“公主殿下,公子,你们可得小心桑明王,别看她被止住了,挣扎起来劲可大了,刚才绑她的时候,伤了我们好几个姐妹呢。”
桑言点点头道:“放心吧,本公主出马,保准她乖乖的,你们在外面守着就是,还有母皇心慈,这件事情不许告诉母皇。”
看守之人俱都连连点头,她们这些小人物,能有机会讨好当朝公主,未来的女皇,可是求之不得的,又岂有不应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