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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语气,让陈宇赫然想起他第一次来这接任务时,遇到那群赏金猎人。
转过身去,印入眼帘的是几个生面孔,但也是赏金猎人,跟他说话的是个高瘦的男人,眉目间溢出一丝猥琐之色,腰带上插着一柄匕首,应该是个盗贼。
盗贼嘴角带着一抹让人厌恶的笑:“嘿小子,你大概是不知道野猪王有多厉害,我劝你,不想死的话就别碰这个任务,那些低级的任务才比较适合你,快滚开吧,这个任务我们准备几天之后就来接的。”
陈宇目光一扫,眼前这几人当中最厉害的,似乎就是为首的盗贼,但看上去不过是个二流货色,而其他人更是一群三流货色。这种实力的队伍去找野猪王的麻烦,纯粹是去找死。
陈宇顿觉想笑:“谢谢你的提醒,可我只想试试这个任务。”
“啊?”盗贼嘴角一扯,从腰间抽出匕首架在了陈宇脖子上,然后装模作样的挖了挖耳朵:“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麻烦你大点声!”
陈宇神色一寒,出手如电,反手拧住盗贼的手腕,猛用力一捏,盗贼吃痛,匕首“叮当”一声落地。
在盗贼尚未反应过来之际,陈宇连续反击,一脚重踹在盗贼右腿,迫使其单膝跪地,紧接着一脚踩住盗贼的右膝盖,最后飞快唤出风影剑,剑影掠过,剑尖已然抵在盗贼的咽喉前。
“老大!”另外几人咬牙就想要上前帮忙。
陈宇立刻晃动着风影剑,装出一副慌张的模样:“哎哟,哎哟卧槽,我的剑不受控制了。”
那剑刃就在盗贼眼皮底下左右摇动着,见状,盗贼吓得脸色铁青:“你,你们几个,还不滚远点,想害死我吗?壮士饶命,我,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哈,哈哈。”
陈宇淡淡笑了笑,抬手将悬赏任务从墙上揭下,随即收剑背身离去,而盗贼为首的几人也很识相的没有再找他麻烦,灰溜溜的去寻找其他赏金任务去了,只是轻声嘀咕着:“这臭小子,既然想一个人去杀野猪王,简直是找死。”
……
“露易丝女士,请帮我登记这个任务。”把悬赏令轻放在露易丝的办公桌上,陈宇神色平静的说道。
“好的。”露易丝的工作程序一如既往,可当她看到任务纸张时,露易丝不禁讶然,抬头看向陈宇,问道:“你确定要接受猎杀野猪王的悬赏吗,陈宇,我记得你一直是一个人行动。”
陈宇握了握拳:“我一个人就够了。”
露易丝便不再过问,本来她就只是负责登记任务的接取记录而已。记录完毕后,露易丝抬头,说道:“假如,我是说假如,你杀死了野猪王,请把它身体的某个部位取回来作证据。”
“某个部位?”陈宇搔了搔额前的头发,心想该不是要把野猪王的那什么割下来。不过,这个世界的人应该不会那么意有所指,所谓某个部位,应该只是野猪王身上例如心脏、耳朵之类的。“OK。”
手续办完,B级任务【悬赏令:百年野猪王】,出现在陈宇的任务栏当中。
“如果发现无法与野猪王对抗,还请不要勉强。”当陈宇走到门口时,露易丝略微沉默,最终还是如此说了一句。
她担任赏金公会的接待人多年,接待过无数的赏金猎人,但陈宇是她所见过的最年轻的一位,而且是最特殊的一位,陈宇单独行动。
也许是出于人的善心,也或许不想看到如此年轻的后辈去送死,露易丝才会忍不住再次提醒陈宇。
陈宇抬起头,对露易丝感谢的笑了笑,然后便头也不回的行出了赏金公会。
望着陈宇坚毅的背影,露易丝无奈的靠在座椅上,摇了摇头,一声轻叹:“希望他真的能杀死野猪王。为了这个任务,有太多人因此丧命了。”
……
之后,陈宇又去了酒馆,向大叔买了五份能回复30点饱食度的【烤野鸡】,随后径直出镇,如此一来,所有的一切准备就绪,陈宇飞奔向幽暗森林。
进入幽寂的密林,陈宇才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百年野猪王,不是他想杀能杀到,即使陈宇拥有了击杀野猪王的能力,可找不到野猪王的位置也是白搭。
稍微想了想,陈宇就有了目标:“对了,去昨天我碰到野猪王的位置看看。”
漫步于林间,当到达昨日采集酒酿草的位置时,已是过去了近一个钟头,昨日野猪王的脚印尚且还留在河边的湿地上,而附近袭来的一头头普通野猪,也自然是被陈宇毫不客气的一剑秒杀。
野猪王新留下的脚印还非常清晰,陈宇便循着脚印找过去。但走了不到百米距离,脚印便就此中断。
“伤脑筋了。”陈宇苦恼地敲了敲脑门,目光不经意间四下一扫,陈宇的眼眸忽然一顿,就在新脚印的附近,隐约竟还有好些个已经几乎看不清的野猪王脚印,应是过去很长时间了。
“难不成!”陈宇立刻往周边的地面仔细探寻,果然在其他位置也发现了相同的脚印,且都是从不同方向而来,陈宇摸着下巴揣测着:“这么看来,野猪王好像是经常来这。难怪这地方到处都是野猪。”
这虽然只是陈宇的猜想而已,但却似乎很合理。
而且,在面积如此宽广的幽暗森林中寻找野猪王,陈宇没有这个自信能在夜幕降临之前找到它。
“那就给你来个守株待兔。”陈宇很快的下了决定,身为猎人,必须要有耐性,才能吃到肉。更何况这附近树木分布的并不十分密集,平坦的草地面积占据了大部分区域,便于作战。
当然了,陈宇也不是就坐在这里干等,在这周围,不少的普通野猪对于他来说,始终是个隐患,陈宇最不希望他和野猪王战斗的时候,这些普通野猪跑来妨碍。
以往都是当野猪攻击他的时候,陈宇才会反击,这一次陈宇主动进攻,提着风影剑游荡于河岸边,以河流为中心,附近百米范围内所遇到的一切野猪,皆是被格杀。
当清场的工作完成到让陈宇满意的程度时,腹中传来的饥饿感让陈宇意识到,不知不觉间已然又到了午时。环顾四周,随处可见血淋淋的野猪尸体,并且陈宇还刻意把大多数尸体搬运到一块去,更为浓烈的血腥味随风飘散,血的味道往往能吸引来嗜血的食肉性生物,也包括野猪王。
陈宇在河边一块干燥的岩石上弓着腿坐下,把买来的【烤野鸡】拿出两份来食用。至于水,陈宇则是用手舀起河中清爽的水,直接饮用。午餐结束后,陈宇在附近一棵树下靠树而坐,将风影剑插在地上,随手能握住的距离,当起了一个耐心的猎手。
不久之后,野猪的尸体便吸引来第一批不速之客。
那是一群有着灰色皮囊的生物,有点像是狒狒,两足行走背上的皮毛带着点点紫色花斑,嘴巴和一对前肢都长着利器,异样的是,这种生物没有眼睛,仅仅依靠气味就能辨别位置。
通过对敌对目标的信息读取,陈宇了解到这是一种名为【食尸兽】的10级生物,顾名思义,这种野兽最爱的食物便是其他生物的尸体。此地如此众多的野猪尸体,难怪会把它们吸引来。
食尸兽将双爪插入野猪尸体中,向两侧划开,轻易的将尸体大卸八块,随后便低下头去大啃特啃。
这些尸体,可是用来吸引野猪王的!
“去去去!”陈宇老远的驱赶着这些食尸兽,扔了个石头过去以示警告。
“嘎!”谁知,食尸兽非但不怕他,反而还朝陈宇张嘴露出血淋淋的尖牙。
“哎哟,给你机会不要,还敢装逼!”陈宇提起风影剑,杀气腾腾的朝食尸兽走了过去。
尽管食尸兽的等级是10级,可终究是普通级别的魔物。血肉横飞之下,不一会儿,一堆野猪尸体的旁边,躺着几头被拦腰斩断的食尸兽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