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一日三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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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开始写这个故事以来,几乎每天都可以收到一些读者私底下给我的留言,他们说想要跟着我混,想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去体验一下快意恩仇、刀断是非的感觉。
一开始,对于这样的留言,我会尽心地回复,我试图告诉他们,这是一个会让人悔恨终身的选择。后来,也许是人本身的惰性,也许是我已经开始看穿网络的戏弄与不真实,我变得很少回复。
不论留这样信息给我的人们,他们是真心的这样想,还是只因为想要试探我是否真是个流子。
其实,我都理解他们。
人们的心中有着太多的不忿,太多的压抑,太多的压力,需要发泄出来。
但是,我还是想说,无论怎么样,不管活得如何的悲惨,至少你还是一个人。
一个可以堂堂正正、昂首挺胸活在阳光下,拥有七情六欲,享受平凡却又真实的小幸福的人。
假如有一天,你真变得像我这样,假如你一旦提起了刀,踏上了这条江湖路,你就不再是人了。你将失去现在看来不值一文,日后悔之莫及却又永远都不会再拥有的一切。
这是一种多么巨大的痛苦?也许,在看过了下面这个发生于险儿身上的真实故事之后,你会有所体会。
其实,现在回想,险儿出事我和小二爷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在我们两个人遇袭之后,我们先后回到了场子里面,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通知险儿。
因为,第一,我们当时还并不确定是谁幕后策划的这件事情,确定不了对手就没办法行动。不行动的话,告诉他除了多一个人忧心之外,也没有其他的用。再说,我们也不是那些刚出道从来没有遇过事的小流子,打打杀杀的日子早已经过得太久,久到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些麻木;第二,当天地儿也单独出了门,但是他没有遇到任何事情,我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对手的目标只是向来作为主打品牌的我和小二爷两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险儿在陪他的家人,我们不忍打扰。
那天一整天,险儿都很高兴,很幸福。
自从开始打流以来,他给他的家庭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伤。
尤其是这次跑路之后,险儿每一次回到九镇家里,再出门,他的妈妈都会送出很远很远,一直送到九镇边上神人山脚下通往市区的那条公路旁。险儿说,无数次,他都在汽车的后视镜里看着自己的母亲越变越小,直到朦胧。
险儿说,他明白,妈妈是担心他这次一走,又会像上次一样,数年都不曾归来,或是……永远。
险儿其实是一个非常有孝心的人,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感到很伤心,也曾很多次都想过不打流了。
只可惜,他再也回不了头。
不打流的理由虽然有千千万万条,回不了头的理由却也有一条:
一个已经结下了无数仇家,犯下了很多血案,无论在警方的案底还是在道上的资料都快有一尺来厚的人;一个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打流,早就习惯了堕落懒散的流子生涯,导致白天基本起不了床,一到夜晚却精神焕发,用惯了如同流水般来去无踪的钱,而根本不知道节省攒钱为何物的人;一个算牌、数钱、出刀、拔枪的速度比翻书写字打电脑都要快得多的人;一个习惯拥着女人睡觉,却不知道对方是否爱过自己,自己又是否爱着对方的人;一个睡觉之前,不把门窗关好,并且在门后抵上一把凳子,枕头下放着一把枪,后背靠着墙,就绝对不能入睡的人;一个从小就被街坊邻居背后议论指点,责骂讨厌,现在走在街上却人人尊敬,而这种仅存的尊敬却只是来自于他的凶狠手段所赚取的金钱与名声的人;一个如果不往上走,就会被后来者踩得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一个过了今天,根本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更不用提什么规划未来的人。
他不打流又还能去做什么?又还能靠着什么去生活?
这就是人们口中经常所说到的那句话:
覆水难收,回不了头。
这样一条理由,无奈,无力而又无情,却偏偏重若千钧,足抵万条。
正是这样的心态,让险儿对于家庭始终都有着一份很大的愧疚感。今天,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报答的机会。
从小和他关系极好的姐姐还有一个多月就要结婚了,父母专门进城来找他商量女方摆酒设宴的事情。
险儿拿出了五万元钱,又陪着父母一起去订好了摆酒时需要的烟酒、糖果之类的东西,然后再去了一趟珠宝店,为姐姐选了一对“百年好合”的小金人。
这一天,险儿,真的很高兴,很幸福。
并不是因为他给了家里金钱,钱买不到,挽不回的东西太多太多,钱,永远都不是万能。但是,这至少让险儿找到了一点安慰,对于自己良心的安慰。
这个世界上,没有钱,也确实是万万不能。
只可惜,幸福永远都是短暂的。
尤其是对于我们兄弟这样的人来说,我们犯下了太多的罪孽,举头三尺之上,漫天神灵早就取消了我们拥有长久幸福的资格。
偶尔赏赐的一点幸福,也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明白那种得不到的痛苦。
所以,险儿的幸福结束得很快,就在当晚,就在他同样幸福了一天的父母身旁。
也许是在外头漂泊的那段岁月中,两人只能生死相依,彼此扶持的缘故。大海与险儿,除了睡觉不在一起之外,基本上每天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回到我们市之后也是一样。
险儿为此还曾经当着我的面骂过大海几次,说他穷地方出来的,当贼当习惯了,没眼界没出息,一天到晚只晓得跟在屁股后头,也不知道自己去多交几个朋友。
每次,大海都是耷拉着脑袋,也不回嘴,任凭险儿喝骂,显得非常认真地频频点头。可骂过之后,险儿起身,他还是照样跟着一起起身,骂得狗血淋头依旧不悔,屁颠屁颠走在后头。
当时,大笑不已的我们,谁都不会料到,如果不是大海这个没出息的习惯,那么,险儿尸骨早寒了。
出事那天,险儿并没有开车。
他想要好好陪陪父母,嫌开车不如打的方便,而身边的大海虽然在这段时间已经学会了开车,却又还没有驾照。
他们四个人白天把该办的事情都办好了之后,准备去吃晚饭。吃饭的地方定在我们市城西,离险儿住的那个小区不远处的一家火锅店。
在赶去的路上,险儿给当时已经在跟随他办事的小黑打了一个电话,让有驾照的小黑帮他把车子开过来,等下吃完晚饭,他要送父母回九镇。
冥冥间注定,这个再也平凡不过的电话,却成为了那个血腥夜晚的起源。
自从进入市区跟随廖光惠以来,我们兄弟在江湖上的名气一天比一天响亮,如今,也勉强可以说是有了一些知名度。
可是,打拼的过程中,险儿远在关外,没有参与。
现在,虽然他回来了,毕竟归来的时间却也并不长,更不曾做过任何一件足以引起道上朋友们重视的事情。
所以,除了有数几个像廖光惠,龙袍海燕,和尚兄弟等与险儿打过交道的之外,真正能够认识他的人并不是很多。
对于这片龙蛇混杂的江湖来说,险儿还仅仅只是一张生面孔,一个陌生人。
流子的江湖并不是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基本上不可能有那种组织极为严密,情报网络无孔不入的帮派存在。
像险儿这样初来乍到的陌生人,别人很难知道他每天喜欢做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经常去什么地方等等这些比较私人的事情。
但是,险儿却有一个与众不同,极为显眼的特征。
在二十一世纪初,除开北上广深四大门脸之外,在中国其他的任何一个城市,奥迪A6还远远不是一款大家都能买得起,跑烂大马路的常见车型。那么,挂着一块号码很好记的稀有车牌,还是一个年轻帅哥开的奥迪A6,就更不常见了,不常见到几乎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能注意到,想得起。
很不幸,张总送给我,我给地儿,地儿不要,给小二爷,小二爷却又转送给了险儿的那辆奥迪A6车,就有一块很好记的车牌;而险儿,也刚好是一个非常年轻、非常英俊的司机。
这,就是一个比任何线索都要更好的特征。
那天,办险儿的人就是盯住了这个特征。
因为,几乎是在小黑开着那辆奥迪车赶到火锅店的同一时间,那些人也就接踵而至。
一般,险儿不用车的时候,车子都会停在我们夜总会门前的私人停车位上,以方便我们其他的兄弟用车。
一如既往,车子那天也同样停在那里,而那批人,想必早就已经在附近守候了不短的时间。
小黑当时正在女朋友开的一家小服装店里陪女朋友一起吃盒饭,接到险儿电话之后,马上打的赶到夜总会下面取车。
当时的时间大概是傍晚七点钟的样子,那个时候,我其实已经打电话告诉了正待在场子里面的贾义,方才遇袭的事情。而小二爷也会在不久之后就回到场子里面,如果小黑在取车的时候能够去一下楼上,那么他就会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那么,后面的故事也许就不会发生。
只可惜,他并没有。
他只是在底下一楼险儿专用的那个电子储物柜里面拿出了备用钥匙,然后直接开车赶往了险儿吃饭的地方,至于身后是否有人尾随,根本不曾多想的小黑一无所觉。
十多分钟之后,汽车停在了那家火锅店门口。
这是一家在很多二三线城市中常见的那种生意很好的小饭馆,小小的门面,不是很卫生,却一定很美味。
这家饭店的特色是小火锅,桌底一个微型液化气罐,用根橡皮管子连着桌上一个油乎乎的小火炉,架上一锅又红又辣的锅底,边涮边吃,便宜美味,很是惬意。
一到入夜,生意爆棚,老板就将桌椅摆在了门前的街道上,兼营宵夜。
险儿全家人当时就坐在店外人行道的一张桌子上,小黑赶到的时候,险儿和父母已经开始吃了,大海却不在。
大海是甘肃人,正如他脸上的皮肤受不了我们这里潮湿的气候,而长出一层又一层青春痘一样,他的味蕾和屁眼也实在是有些受不了我们这个地方的菜肴中特有的辣。
所以,当火锅一端上桌,他心惊胆战地瞟了半眼那一锅被辣椒铺满的红汤之后,打了声招呼,径直跑到旁边一家卖烧烤的摊子去点烧烤了。
大海离座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小黑落座。
小黑坐下不到两分钟,袭击者随之而来。
事发时,险儿刚好仰头喝完面前的一杯啤酒,酒杯还没有完全放下来,就看到一辆白色面包车缓缓停到了自己正对面四五米远处的街道旁。
大概停了四五秒钟,不见人下来,车灯也没有熄,险儿当时还骂了一句:
“这个卵人,不吃饭就走嘛,停在这里做什么,车灯也不关,对着别个照,照死个人!”
险儿的话刚出口,他妈妈就搭腔了:
“别个停车,关你什么事?你这个伢儿,怎么还是这么一个混账脾气,你这么大了,脾气要改下唦,这个脾气今后要吃亏的。”
险儿并没有回答妈妈嗔怪责备的数落,因为眼前出现的一个场景,让他已经顾不上回答了。
几乎是险儿母亲说话的同时,车门“唰”的一声,向旁边打开,几个年轻人快步走了下来。
每个人手里都拎了一样东西。
一个狭狭长长,或用报纸,或用衣物围上的包裹。
险儿立马就意识到了危险。
因为,他知道那些人手里拿的是什么,无数次,他自己去办事的时候,也是拎着同样的包裹。
没有谁会吃饭的时候带上这样的东西。
那一刻,虽然险儿还没有完全确定对方是冲他而来,但凭着多年磨炼出来的生存本能,他已经准备提醒小黑。
可惜,却完全没有时间了。
因为,下一秒钟,险儿又看见了两个人。
两个最后从车上下来的熟人。
走在前面半步的男子,个子不高,也不矮,却有着一个和身体极为不协调的大肚腩。整个脑袋上的头发都几乎剃光,只有头顶处留着一片短短的青茬子。
肥肉成堆的短粗脖子上,挂着一根拴狼狗都绝对绰绰有余的硕大金项链,脸上的皮肤白皙光洁,却长了一个红彤彤,如同橘皮一样的酒糟鼻子。
此人走过来的样子,气派之大,如同霸王在世,高官出巡,仿佛这条街上只剩下他一个是人,别的都变成了不屑一顾的癞皮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