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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把张总平安救出,我就完了!

    我完了,我的兄弟,我的家人,也就都完了。

    我要杀人吗?我会杀人吗?

    当鲜红滑腻的血液流满了我的双手,流入了我的灵魂,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当死后堕入了阿鼻地狱,受尽烈焰炙烤,刀剑刺身,永不翻身,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

    我猛地甩了下头,这些不由得我想了。

    前也是死,后也是死。

    风雨如晦,也只能他妈的听天由命了。

    我再次拿起了电话:

    “猪娘。”

    “哎,钦哥!”电话里,除了猪娘的声音之外,一片喧闹。

    “你在哪里?”

    “我在大榕树吃饭。”

    “和他在一起吗?”

    “在,我在大厅,他在包厢里头,我看着的,你放心。”

    “我要动手哒。你找到地址了没有?”

    “地址我找到哒,昨天就晓得了。不过,他屋里只怕不好动手啊。”

    “怎么呢?”

    “那个小区保安太多哒,进出大门要检查,进单元楼也要密码。”

    “你没有进去啊?”

    “呵呵,我当然进去了唦,哪栋楼,哪号房,我都晓得。我是靠什么吃饭的啊?”

    电话那头传来了猪娘有些憨厚也有些得意的说话声,但是马上他却又压低了声音,格外严肃地说道:

    “不过,钦哥,那里只怕真的不好动手。”

    “那有没得好动手的地方?你告诉我?”

    “有,有几个地方都不错,这个杂种喜欢在外面玩。”

    “旁边跟了人没有?”

    “有,连他自己的车,一般都是两辆车一起。”

    “好,你继续跟着,今天之内,你觉得哪里好动手,马上通知我!”

    “要得!”

    我准备挂掉电话,却又还是感到有些不放心,赶紧补了一句:

    “猪娘,你记着啊!千万记着,绝对不能跟丢,绝对不能被发现。要是这件事,搞不好,我就没得活路了。晓不晓得?”

    “钦哥,你放心,我保证把这件事搞好!你放心啊。”

    听到我的话之后,猪娘的语气也极为认真起来,只有小学文化的他用了小学生爱用的保证,可能觉得还不够,马上又发了一个符合涌马文化水平的毒誓来证明。

    我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

    和猪娘打完电话之后,我们五人开车跑到了离省会城市半个小时车程的一个县城。

    在那个县城里,我单独一人找到了一个门面很小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拿出了五千元钱摆在了中年女老板的桌子上。

    我提出的要求只有三个:安静、地形复杂、今天就要。

    女老板估计看出了我不是善类,但是在重金的诱惑,与我和气亲切地再三保证不会出事,只是为了我老板养个女人,不让老婆发现的说法之下,她答应了下来。两个小时之后,我得到了房门钥匙。

    房子位于一个荒废的工厂旁边,是这个工厂原本的宿舍楼,房东如同其他业主一样,早就搬走了,旧房子用作出租。楼房下面的几条小巷子四通八达,人们为了出入方便,甚至在工厂的围墙上都开辟了很多的缺口作为通道。

    再接下来,我们出去买了足够六七个人足不出户的口粮、酒水之后,再次开车回到了省城。

    在省城,我们去了几家不同的超市,在里面分别买了几捆绳子和几件衣服、帽子。

    一切准备妥当,回到了宾馆。

    我让大家都回到各自房间里,尽可能好好休息一下。

    因为,当猪娘打来的电话声响起之后,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了躺在宽大柔软席梦思上休息的时光。

    永远没有。

    晚上七点多,我一个人坐在床上,没有开灯,也没有任何声音,房间内安静到几乎可以听见血液在血管里流动的声音。

    脑子里面好像想起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通常,一个人在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都会乱了方寸。

    但此时此刻,我却没有感到一点点的慌乱或急躁。

    无论是谁,只要他真正做好了死的准备,这个世界,就再不会有任何东西可以扰乱他的心志了。

    挂掉了那个打给廖光惠的电话之后,我就没有想过自己可以活着走出这座城市。

    所谓尽人事,听天命,唯此而已。

    在这死一般的寂寥当中,电话终于响了起来。

    “喂,钦哥,你们快过来。”电话里传来了猪娘的声音,有些急切,周围的喧闹声比中午还要热烈。

    “嗯,在哪里?”

    “我在破街吃东西,就是酒吧一条街后面那个吃摊子夜宵的地方。”

    “二十分钟之后打你电话,不能跟丢。”

    车子停在破街灯火辉煌的路口,还没等我打通猪娘的电话,他就已经奇迹般从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猪娘,你怎么过来了,人呢?”

    “不碍事,钦哥,他们还在喝酒。你跟我来,我们守在他车边上就行了。跟住车,人就走不掉。喏,波哥,你往前开,前面右拐。”猪娘边说边挤上了后座。

    “猪娘,找到适合动手的地方没有?”

    “钦哥,是这样,这个杂毛在外头有个情人,大学生,跳舞的,应该绑在一起还没多久,我跟他这几天,他每个晚上都会去河西的大学城接那个女的出来玩,我刚就坐他们旁边桌,听他说,等下也要去接那个女的。”

    “嗯,然后呢?”

    “这个杂毛很爱玩,一到晚上就精神得很,每天不是唱歌就是喝酒,通常搞完都是两三点。而且他每天都会送那个女的回去,开房也只是日一次就走,从不过夜,应该是怕家里的堂客晓得。”

    “哦,大学城那边?”

    “是的,那个女的没住宿舍,在大学城江边上租的房子,就是那条笔直的临江大道,很偏,晚上根本就没人走,岔路也多,比他住的那个小区适合多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猪娘居然舔了舔嘴唇,又飞快地轻声跟了一句:

    “那个女伢儿长得真要得,老子就是没得钱。呵呵呵。钦哥,你等下看咯。”

    我有些恼怒地瞪了猪娘一眼,他双眼中原本闪烁着的晶亮光芒,立马就黯淡了下去。

    “他会不会不送那个女孩,让别人去送,或者是直接睡宾馆呢?事情必须尽快办完,我没有太多时间了。”

    “不会!我看了两天哒,每天他回家不管多晚,家里的灯都是亮着,有人等的,他不会不回去。那个女孩应该很会哄男人,反正我看到的,只要那个女孩来了,都是他亲自陪,亲自送。他今天应该不会突然发神经不送了吧?”

    在我的追问下,原本信心满满的猪娘也不禁有些忐忑了起来,这让我越发有些不满,语气也随之变得严厉起来:

    “你他妈到底搞清楚没有?”

    后座上,简杰突然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钦哥,不碍事,龙云可以在宾馆动手,实在不行,我们等到早上,在宾馆动手也不是没机会。”

    他讲得对,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万无一失这么一说。

    猪娘其实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只不过是由于眼下这件事情太重大,导致我自己的神经过于紧绷。

    调整了一下心情,我抽出烟来,给猪娘发了一根:

    “猪娘,辛苦你了。”

    我默默看着街对面的一辆宝马750,小小车厢内,没有一个人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猪娘突然从后面轻轻推了我的肩膀一下,说道:

    “就是他,当中那个人就是他。”

    顺着后视镜,我看了过去。

    四个男人前前后后走了过来。

    其中三个打开旁边的一辆本田车,坐了上去。另一个穿着打扮都很讲究,但却不伦不类带顶棒球帽的大胖子,则独自一人拉开了宝马的车门。

    “胖子?”

    “是的。”

    得到猪娘的确认之后,自打张总失踪以来,我第一次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意。

    “好,周波,跟着!”

    龙云,我低估了他的霸蛮不错。

    但是,他又何尝了解我胡钦,什么叫真正的不依套路出牌。

    车子跟在葛总他们后面不紧不慢地开着,过了横跨大江的长桥之后,景色开始慢慢熟悉了起来。

    没有了之前酒吧一条街上的喧闹与繁华,也没有了市中心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车子行驶在一条不算很宽,但是两旁都种满了法国梧桐,绿树成荫的道路上。

    在路灯下,人们或是单独负笈而行;或是亲密相拥于花前月下;或是三三两两的运动归来,拿着冰镇饮料,一身臭汗,不时爆发出爽朗的欢笑声。

    每个人的面孔都是那样年轻,如同我和我身边的兄弟们;不同的是,他们朝气蓬勃,而窝在狭小车厢的我们,拥有的只是一片暮气沉沉。

    我没有经历过这些年轻人的生活,但是这种生活对于我而言,却是那样熟悉,又那么遥远。

    因为它一直活在我的梦里,活在我的记忆中。

    随着车轮的转动,街边一栋普通而熟悉的四层水泥楼慢慢由我的眼前向着后方退去。我仰头后望,楼下一个小小的糕点屋里,人影憧憧……

    我们来到了大学城。

    这是我弟弟正在求学的地方,也是君曾经生活过几年的地方,更是为了见她,我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来的地方。

    那栋楼就是君当年的宿舍楼,就在楼下的那家糕点屋,我们曾经很多次用一根吸管共饮过咖啡,那里的咖啡很甜。

    不苦。

    我带着无比的忌妒和羡慕,看着窗外一切,过去的美好回忆横亘在胸,不知不觉中就化成了一股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酸楚。

    车子继续飞驰,开过一个广场,街道两边虽然大多还是学生,气氛却渐渐地热闹了起来。

    路的两边摆满了卖各种各样小玩意的摊贩,生意火爆的小吃店也随处可见。

    这里的学生和之前那条路上的有些不同,他们普遍穿得更加好看,更加时尚,也更加不像学生。

    猪娘的脑袋从后座上探了过来:

    “波哥,注意点,就要到了,这里就是师大的艺术学院。那个老杂毛的情人就住在前面那条巷子里。”

    葛总一行的两辆车一前一后靠在街边停了下来。

    我们拐进了离他们五六十米开外的另一条小巷,掉头之后,也停了下来。

    葛总与他的跟班们已经走下了车,围聚在车旁的一个烧烤摊上,状态悠闲地正在点着些什么小吃。

    没有过多久,葛总把电话凑在耳边,说了两句之后,马上挂掉,抬起头来到处张望。

    我看见一个非常漂亮、打扮也十分入时的女孩从前面那条巷口走了出来,以一种异常夸张的雀跃姿态扑向了葛总。

    我心中一冷,飞快扭头看着猪娘问道:

    “猪娘,你不是说这个女的房子租在江边吗?怎么在这里,这么多人?”

    “钦哥,刚才那个女孩出来的巷子另一头就是通江边的啊。我都看过了。”

    “那他等下送那个女人回来,你怎么晓得他要走江边上,万一走这边怎么办?这么多人?”

    “你放心,姓葛的家住在环城,他只要回家,一定是走江边,刚好上三桥,这边绕圈了。”

    “好,明白了。”

    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葛总已经张开双臂,将女孩抱在了怀里。

    那一刻,葛总背对着我,靠在他肩上的女孩我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在她的脸上,我没有看见幸福,如同当年我拥君入怀的那种幸福。

    我只看到,她在那一瞬间扫视了一眼周围几个同样在吃烧烤的女孩,脸上表露出了一种让人极为讨厌的骄傲和得意。

    为什么一个这样的女孩,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幸在高等学府求学,却心甘情愿成为了一个婊子。

    一个有着自豪感和优越感的婊子。

    种种的欲望、无尽的需求让身为大学生的她成了婊子,也让想做大学生的我变了流子。

    欲望与贪婪,妥协和出卖,这就是我们创造的世界。

    没有多作停留,吃掉买好的烧烤之后,葛总的车掉转头,再次开往了市内。

    葛总的车子原路返回了酒吧一条街。

    待他们下车走后,我们也在不远处的车位上停了下来。

    这一等就直接等到了快凌晨两点,痔疮都要坐出来了,已经有些醉意的葛总这才在众人的簇拥下,搂着女孩走了过来。

    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葛总并没有去开房,而是直接开着车,又过了大桥,奔向了大学城。

    一如猪娘所料,这次,葛总没有走之前那条路,而是沿着空旷的沿江大道,一路飞驰。

    一是猪娘已经弄清楚了具体地址,二也怕葛总发现。路上,我们离得很远,在夜色中只能勉强看见后面那辆本田车的红色尾灯。

    “钦哥,今天万一不顺利的话,是不是要现场弄死他?”

    一片沉寂的车厢中,开着车的周波突然说话了,头都没有偏,两眼依然死死盯着前方,空洞而坚持。

    要不要弄死葛总?是不是让手中染上人命?

    出来之前,我和小二爷两人有过一次关于这趟省城之行的讨论。

    当谈到假若张总真出了事,我该如何应对的时候,我和小二爷产生了分歧。

    小二爷的意思是直接搞定龙云的家人,让他投鼠忌器,从而让我们这边获得更大的转圜空间,就如同我们当初对付黄皮和金子军一样。

    我不同意。

    并不是因为我仁厚,是因为我不傻,我见过了廖光惠当面交代我任务时的样子,而小二爷没有。

    廖光惠虽然没有很具体地给我说出葛总的一切,但是我能想出来。从他不愿意自己直接插手,也从他说庞先生不会直接插手的话语中,我就能想出来葛总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在场面上有着极硬靠山,甚至连庞先生都不方便直接出面打压的人;一个在黑道上可以让廖光惠有所顾忌,可以让龙云甘心卖命的人。

    龙哥虽然算不上省城的头号大哥,但是在这座城市里面,他也绝对有着说得起话,办得了事的实力和地位。

    这样的人,不是光有钱就能够搞定的。

    所以,如果张总出了事,我唯一的办法,就是动葛总。

    小二爷想了很久之后,问我为什么?

    我告诉他,我看过古龙的很多书,在不同的书里有两个人,一个叫律香川,一个叫天机老人。

    律香川是从基层打起来的小弟,在办事的时候,非常谨慎,从来都不让自己犯错。因为他只要错一次,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龙哥就是律香川。

    这么多年,由一个小流子混成一个大哥,这次事件幕后的利害与轻重,龙哥不可能不明白。他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蹚这趟浑水,一旦他真插手了,那就一定是做好了万全准备。

    而这些准备当中,第一件做的事也许就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因为他和律香川一样,输不起。

    而葛总不同,他是天机老人。

    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天机老人排名第一,所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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