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夫兵者,不祥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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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出自于《论语·卫灵公》,是孔老夫子亲口说出的圣人之言。
意思是说,如果一个工匠要想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必须先要准备合适的工具。
这个道理,虽然过了千年,却历久弥新,依旧适用于每行每业每一个人。
出来混江湖跑社会的流子们,要想吃饱饭,过上想过的日子,靠的就是手里那把刀。
刀分很多种,对于道上人而言,每一种都有各自不同的用途,能够达到完全不同的目的。
做什么事,就选什么刀。
如果只是想吓一吓普通人,拿一把地摊上买的日本武士刀就够了。这种工艺品基本都没有开过锋,但胜在尺寸够长,电镀的刀身拿在手里寒光闪闪,一般人见到就吓瘫了,堪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必备良器。
如果对方也是流子,也流过血,但是彼此之间却并没有深仇大恨,那么就拿一把砍西瓜用的砍刀。这种刀刀身铁皮极薄,砍几下就断,只要不对着脖子等要害地方,能见血却绝不会致命,完全可以在彰显自己胆气的同时将事态控制在双方都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如果彼此已经结下了仇怨,准备真的出手教训一下对方,却也并不愿意弄出大事,就可以选择菜刀或者开山刀马刀,朴实无华,轻重趁手,虽然谈不上威风帅气,却刀刀入肉,足以令对方皮开肉绽,终身不敢或忘。
再进一步,如果想要把人弄残废,那就是杀猪刀、管杀,一刀剁下去,筋骨皆断,绝无幸理。可是也正因为这两种刀的杀伤力太强,用刀之人必须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来掌握,不然极有可能就直接要了别人的命,悔之不及。所以,一般的小混混很少选择这两种兵器。
最后,假如大家已经到了一山不容二虎不死不休的地步,就是存了心要对方的命,那么除了枪不谈,最好的就是匕首和各种军用制式刀具。这些兵器就基本不是砍了,而是捅,只要捅对了位置,基本两刀以上,神仙难留。
我不太喜欢用刀,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刻意避免用刀。
因为,我觉得刀是蠢人用的。
我宁愿用嘴,用嘴要比用刀划算。
实在用嘴不行了,那就用枪;对于任何人而言,枪的威慑力都要比刀大得多,而直接的震撼往往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如果用枪都还不行,还是震慑不了,那就开枪!
就连杀人,枪也明显要比刀好用很多,虽然背负的风险更大,但人都敢杀了,还值得去考虑用枪判刑更重的风险吗?
当然没必要了。
用枪用刀用嘴,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只是一个办事的手段而已,并不是目的。
所以,在办成事的这个前提下,哪种手段收益更大,哪种手段风险更小,就选哪种。
只可惜,很多江湖人,甚至很多愤而拔刀的普通人,都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们错把手段当成了目的。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见得对,因为在我身边,就有一个不但不愚蠢还极度聪明的人,就是用刀的行家。
险儿。
有一种军用刀具在世界兵器史上极为有名,原名叫作博伊猎刀,这种刀造出来就是为了杀人的,无论是切割,劈砍,还是突刺,无一不可。尤其是刀背上还有一连串极为粗大强悍的双层倒齿,足以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堪称是耸人听闻,远远超过了六七十年代北京老炮儿,东北混混们最喜欢用的军刺。
后来史泰龙主演的电影《第一滴血》系列风靡全球,而电影主角兰博使用的就是这种极其彪悍的刀,所以如今博伊刀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就有了一个更为普及的名字——兰博刀。
当年我们兄弟刚出江湖的时候,武晟被罗佬砍成了残废,为了替武晟报仇,动了杀心的险儿就曾经特意买了这样一把兰博刀。
再后来因为种种事情,险儿外去躲灾,等他回来时,我们已经到了市区发展,这把刀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被留在九镇的场子里。
那天,洪波从柜子里面拿出来的,就是这把兰博刀。
一刀!
那一晚,洪波只来得及捅老鼠一刀。
捅完那刀之后,洪波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把刀身完全拔出,就已经被飞奔而至的大屌一把抱起,掀翻到了走廊外面。
然后,在场所有人就看到了一幕终生再也难以忘怀的恐怖场景。
老鼠还是站在原地,只不过上半身却像是煮熟的大龙虾一样蜷缩了起来,那把已经被洪波抽出了一多半的兰博刀,晃晃悠悠的吊在老鼠的肚皮上面,随着老鼠身体的颤抖而微微晃动着。
老鼠抬起头来,一个不漏地看了一下在场的每一个人,他的眼神中出现了破天荒的恐惧和慌乱,他张着大嘴,似乎想要向大家求助,可是喉咙里面除了“咯咯咯”的一连串奇怪闷响之外,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这漫长却又短暂的一两秒钟内,每个人都被吓傻了,大屌、红杰、小满、刘岚,大家都行尸走肉般地看着老鼠,却没有半个人意识到应该上前帮忙。
刘岚说,他当时想的居然是,一刀而已,真那么严重吗?看来真要遇到事了,老鼠这样的大哥也会害怕啊。
在众人痴傻的注视之下,老鼠极度绝望地伸出了颤抖不休的双手,握住肚皮上的刀柄,然后,双手猛力往外一抽。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没有人会相信,一把兰博刀究竟能够在人的肚皮上捅出多么巨大的豁口;可一旦亲眼看见了,也再没有人能够忘记。
那一瞬间,就在所有人的眼前,老鼠的肚皮上就像是安了一个拉链,而此刻拉链已经被人突然拉开了;又像是一朵迎风怒放的巨大红花,只不过,盛开的不是美丽,而是恐怖,如同修罗炼狱一般的恐怖!
在刀身的牵扯之下,先是一条粉白色的线被刀背上的倒齿源源不断扯出,老鼠死死盯着那根挂在刀背上的肠子,喉咙里那种诡异的呻吟也越来越响。
当终于扯到了手臂所能够延展的最长处时,无数的鲜血和大堆粉色的肠子就像是决堤一样,从肚皮上的那个破口里面流了出来。
而老鼠的所有精气神,似乎也在同一时间之内彻底倾泻得一干二净。
手里的刀再也握不住,随着肠子一起跌落在地的时候,老鼠再次抬起头来,极为黯淡的双眼对着前方夜空望了一眼,然后,整个人就倒了下去。
倒在了自己的鲜血和肠子里。
“大哥——”
“杀人啦——”
“夏总——”
在无数的尖叫和脚步声中,人们纷纷举步,或是夺路而逃,或是扑前救人。
整整将近五分钟里,没有一个人察觉到,那个始作俑者去了何方,又发生了何事。
一直以来,江湖上都在盛传,我胡钦做事不按套路出牌。
但是比起命运这位神魔一体的大哥而言,我简直比尼姑庵里面八十岁的老尼姑还要循规蹈矩,安分纯善。
斑斑史书上,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不计其数。
有人杀人偿命,有人杀人成神;有人作恶一世得善终,有人行善一生遇横祸;有人貌丑穿金挂银,有人绝色红颜薄命。
人这一生,无论好也行,坏也罢,都永远求不到一个心安,都只能在命运的玩弄之下随波逐流,贱如蝼蚁。
世间事就是这么奇怪,就是这么没有任何套路可言。
老鼠混迹江湖多年,凭着手中一把刀,从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崛起于卑劣肮脏的街头,最终变成了有家有业的江湖豪强。一路走来,以血为礼,风霜入命,砍了不知道多少人,也被不知道多少人砍过。
二十年前,神人山那家专造假冒伪劣品的花炮厂爆炸,偌大的厂房片瓦不存,在场工人尸骨横飞,无一幸免,唯有老鼠和一条狗毫发无地活了下来。
十三年前,闯波儿把老鼠浑身上下像是剁猪肉一样砍了一遍,然后又像是钉耶稣一样把他活生生钉在了九镇大桥上。如今,闯波儿都不晓得是几世为人了,可老鼠那看似孱弱瘦小的个子,养好了伤之后,却照样生龙活虎直到现在。
两年前,又是一炸!平生最大死敌义色展开雷霆一击,用炸岩矿的火药将老鼠的房子几乎炸成了废墟,那个原本健康美丽的无辜女子被炸成了残废,也炸成了老鼠的妻子;可当老鼠本人从残壁断垣中爬起来的时候,虽然头黑脸黑,浑身是伤,一番休养之后,还是没事。
如今,一把追魂索命的杀人利器兰博刀,拿在一个含恨在心,矢志报复的江湖人手里,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几乎都要把整个人捅个对穿了,捅得肚破肠流,弄得满地鲜血,吓得旁观者六神无主。
可最后,在渡过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之后,老鼠除了大量失血需要静养休息,预防并发症感染之外,却什么事都没有,麻药药效一过,甚至连神志都清醒了过来。
老鼠当然是坏人,所以,祸害遗千年,这句话在他身上能够套用。
但混江湖跑社会的,除了电影电视里面的许文强陈浩南这种虚构英雄之外,又有谁不是昧着良心做着恶事?又有谁能够问心无愧地当个好人?
我、义色、廖光惠、皮财鱼、金子军、李杰……诚然没有一个是好人;但地儿、皮铁明、元伯、马货、牛错、小兵儿……他们又真的是好人吗?
在这条路上,好人,早就死绝了!
都说好人才不长命。
洪波也是江湖人,也做过了大大小小,不足为外人道的违心事。
可一没动刀二没开枪,不见血不破皮,他仅仅只是被大屌推了一掌,翻在地面上摔了一跤而已,却为什么就偏偏付出了整个人生为代价。
神人山庄的构造是个“口”字型,最上面那一横是酒店大堂,右侧是一个露天餐厅,左侧是包厢,中间那块空白处则是停车场。
为了防止露天停车场的雨水倒灌进酒店里面,在修建时,刻意把停车场的地势下沉了十来厘米。所以,在包厢和停车场的地面之间,就形成了一道十来厘米高的台阶落差。
包厢外有一个两米左右宽度的走廊,走廊外侧是一排分不清中式风格还是北欧简约的原木栏杆,高度大概是一米多点,到成年人腰间部位,栏杆的外面就是那道水泥砌成的落差台阶。
站在高处,我们会觉得危险;走到车流不息的马路中央,我们会觉得危险;看到刀抢棍棒,我们会觉得危险;抱着液化气罐,我们也可能会觉得危险。
但是,面对着这一道小小的水泥台阶,我想,自从它修建以来,都绝对不会有任何人会感觉到危险。
它实在是太普通了,它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美感,却非常实用极为常见的建筑结构,谁又能想到,普普通通的它居然会夺走一个年轻人的一生。
发现洪波不对劲的,是神人山庄的一个服务员。
发现的时候,老鼠已经被大屌红杰还有那帮东北客一起抬上车,送往了医院,而小满则早就不知去向。
暴烈而混乱的场面也终于消停了下来,除了地面上依旧残留的大量血迹和钞票犹自在述说着片刻前那段惨烈的江湖故事之外,神人山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平静里。
神魄未定,浑身血迹的刘岚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向来就笑脸迎人,性格极好的他,不知为何,那一刻却突然忍不住,对着旁边几位依旧没有回过神,还是一副痴呆样的服务员发了大脾气,大吼着让他们清洗收拾现场。
然后,他骂骂咧咧的就准备回到大堂,刚走到台阶上,身后再次传来了凄厉而恐惧的尖叫声:
“啊——”
一个五十多岁的女服务员站在走廊外的停车坪上,一只手里拿着几张刚捡起来的,乱七八糟带着血迹的钞票,另一手指着脚下的地面某处,双眼睁得巨大,激动到手足无措,双脚原地连跳。
待到一再受惊,魂飞魄散的刘岚飞快赶到跟前,顺着服务员所指方向看去的时候,走廊栏杆外面,那片被屋檐所遮盖的阴影处,洪波孤零零一人躺在地上,已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刘岚说,那一刻,洪波双眼睁着,身体在微微抽搐,但眼神中却并没有明显的痛苦和恐惧,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身边这些能够帮助自己的人们。
他只是异常平静而黯然地望着夜空上的某一点,像是在放空,又像是回忆。
没有人知道那一刻的洪波在想着什么。
只是事过多年,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我都会无来由地认为,那一刻,洪波是不是正在想着那首早就已经过时的老歌——《一起走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