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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二爷已经进手术室七个小时了,又一个清晨即将到来,沉睡的人们将会渐渐清醒,落下的太阳也会再次升起。

    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小二爷还能不能睁开双眼,看见明天的太阳。

    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护士来来回回,往里面送着一袋又一袋血浆。

    可纵然如此,了解了所有细节之后,在惶惶不可终日之下,我依然还是感到了一丝庆幸。

    几个小时之前,小二爷应该就已经死了,他之所以没死,不是命大,更不是对方手下留情,而是因为险儿。

    救了小二爷的人,正是白天遵从小二爷吩咐,待守大本营的险儿。

    事发之后,司机和近在咫尺闻讯而至的康杰立马就拨打了120急救。

    当时险儿正在我的办公室,康杰第一时间也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接到电话之后,险儿首先让康杰不要再等,立马将小二爷送往兰坪乡卫生所,做初步处理。

    挂完电话,他只交代了地儿一句:

    “小二爷重伤,通知廖老板胡钦,动用所有关系,联系医院。”

    然后,他甩门而去,用最快的速度带着大海开车赶往了西郊工地。

    我们市并不大,正常开车,如果不堵,从夜总会到西郊大概一刻钟。

    那天,险儿用了不到十分钟,就出现在了兰坪乡卫生所,没有丝毫停顿,立刻将已经用止血带简单处理过的小二爷抬上自己的奥迪,直接开向了廖光惠已经安排妥当的地区医院。

    直到离开,救护车依旧没到!

    没有险儿,小二爷必死无疑。

    一个小时前,在我的强制命令之下,已经忙前忙后一整晚,熬得双眼通红的险儿领着大海先回去休息了。

    起初,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走,直到我说了一句话:

    “我们两个如果不换班休息,明天再出什么事,哪个处理。别人是来要我们命的!”

    其他的小弟,我也让他们都先走了,现在就算守在这里的人再多,除了让自己队伍徒增疲累之外,没有丝毫意义。

    烽烟四起之际,枕戈待旦,兵疲马乏,非为将,实取死之道。

    何况,我也不是没有准备。

    我、贾义、武晟、袁伟,以及宁可死都绝对不走出医院一步的地儿,五个人,五把枪。如果有人再敢来,那么不管来者是谁,我都保证这座医院会在顷刻之间变成一个战场。

    充满了狂怒与杀戮的战场。

    午夜时分,万籁俱静。

    经历过的有心人才会知道,同是午夜,静与静之间,还是有些不同的。

    躺在卧室里又宽又软的大床上,看着天花板的静;与走在黢黑小巷,不闻半点人声的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而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地方的午夜之静,最为诡秘。

    医院、灵堂。

    灵堂守灵,两盏长明灯烟火摇曳,世人皆已昏睡,陪着你的只有身边那位永远不会再醒来的亲人,生死只隔咫尺。那一刻,你会分不清生死,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幻,你整个人都会变得不着边际,你会想起很多平时不会去想的事,你的哀伤会被冲淡,但寂寞与无奈却会越发绵长,你会沉入到一种绝对静谧的安详。

    而医院的午夜,却不让会让人安详,只会空灵。

    如我此时,守候在医院长廊,灿白灯泡一片清冷,身边兄弟皆无睡意,每个人都睁着双眼,默默望向前方某处,空洞无神。

    明明没有一人说话,可耳边却好像永远都在窸窸窣窣地传着某些动静,也许是远处病房内某个病人低声呻吟,也许是一位新诞婴儿娇声夜啼,也许是无数个死在这里,却依旧没有离开的鬼魂游荡……

    恍惚之间,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好像自己依旧被抽离成了两个,一个安静坐在长凳上,另一个却飘在半空,淡淡看着长凳上的自己。

    更加玄妙的是,当自己的思绪被抽离了一半之后,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却反而更像是明月映枯井,越发清晰了起来。

    组成世界的本质并不是分子,也不是神迹。

    而是故事。

    这是一个故事构成的世界。

    洪荒中的大爆炸是一个故事,造人的女娲是一个故事,亚当夏娃的相逢媾和也是一个故事,英雄、佳人、家破、国兴……红尘中的每一点每一滴,无一例外,同样都是故事。

    当故事合乎逻辑之后,它就会变成真相。

    通过司机的详细描述之后,小二爷遇袭,是一个完全合乎逻辑的故事。

    如果是平时,当仇恨与怒火充斥了心神,也许我就会完全忽略某些并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但是现在,在这座生死等闲,繁杂冷漠得如同过眼云烟的午夜医院,恍惚之间的我,却反倒是如有神助一般得到了额外的清明。

    从头到尾,这个司机唯一值得怀疑的地方,就是小二爷出门,他不在。这才凑巧让小二爷步行回工地,发生了极为偶然刺杀事件。

    但细细一想的话,连这一点其实都没有值得怀疑之处。

    因为,这个司机不仅是小二爷的血脉之亲,他还有一个足以解释一切的外号。

    出前一蹲。

    出前一蹲少年时代离家远行,做的都是极为卑下的辛苦行当。

    人都有七情六欲,越是生活潦倒的人,就越需要某样东西的慰藉,这样才能发泄掉心中的郁结和不满,才能告诉自己,这个人生还有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所以,家庭不幸福的女人往往会偷情,身无一物的男子却喜欢去赌。

    可这两样都比不上酒。

    唯有一醉,才能解千愁。

    早年的出前一蹲过得实在太辛苦,他爱酒。

    每天下工之后,他就会和工友们一起借着几两老酒的麻醉,酣畅片刻,安然入睡。

    可他实在是太穷,喝不起好酒,只能喝市面上能买到的最便宜的那种货色。而他又恰巧活在中国,在中国,花大价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真货,花不起钱,那买的就百分之百只能是假货了。

    出前一蹲年轻时喝了太多的假酒,假酒虽然没有要了他的命,却伤了他的身体。

    他患上了不致命却也治不好的肠胃病。

    自从他跟了小二爷之后没多久,很多人就发现了他的一个毛病,一天之内,他不知道要上多少次大号。

    吃完饭,要去厕所,喝杯水,要去厕所,就连点根烟,也要去厕所蹲着抽才爽。

    而且,也不知道是养成了坏毛病,还是有着一定的职业道德。

    开车的时候,他从不方便;有急事的时候,也没见过他捣蛋;可只要车一停,只要能够走进一栋建筑物,不管是加油站,还是按摩院,他就必定要去蹲一次。

    所以,很多次,小二爷他们办完事要走,一找他,他却还在厕所,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习惯了。

    有一回,地儿偶然在吃一包方便面,小二爷急着要走,这哥们却又去蹲厕所了,地儿看了看了方便面包装,淡淡一笑,神来之笔般说了一句:

    “管天管地,不管人拉屎放屁,出前一蹲嘛,你急有卵用。”

    此后,出前一蹲,一语成名。

    我扭过头,默默看着不远处那位靠墙而立,看上去也很疲劳的司机,几秒之后,他发现了我的凝视,先是微微一愣之后,站直了身体。

    我站起身,对着他走了过去。

    这一次遇袭,小二爷走出饭店,司机不在,放在别人身上,几乎是铁板钉钉的反常,但换作出前一蹲,那就是天经地义,丝毫不出奇了。

    但正是因为这个不出奇,才引起了我的疑问。

    首先,闹事的那两家人当然有嫌疑,是他们主动邀请小二爷去吃饭的,而杀手也正好是埋伏在饭馆和工地之间的路上。

    但小二爷是在把事情谈妥之后,大家还在吃喝的途中,悄悄买了单,自己走掉的。

    除非那两家人里面有神仙,不然他们完全不可能知道小二爷什么时候离开,更加不可能知道小二爷会自己步行回去。

    就算他们参与了布局,也仅仅只是一个把小二爷引到那家饭馆的棋子而已。

    那么,唯一能够如此准确把握,甚至是主动设计小二爷行踪的人是谁?

    只能是出前一蹲。

    他是小二爷的堂哥,和小二爷一起长大,逢年过节大家都还要面对同一个祖宗,流着同一道血脉,他更是因为小二爷才过上了远胜之前无数倍的生活。

    他没有理由出卖小二爷。

    只是,所有的不可能里面,唯一一个接近可能的,那就是答案。

    这并不是一个推理故事,不需要完美犯罪。

    这只是一桩为了避开场面势力的介入,却又要做到彼此心知肚明,杀鸡儆猴的江湖仇杀而已。

    所以,那个在背后讲故事的人,还是有意无意的地把出前一蹲抛了出来。

    他知道,出前一蹲绝对不可能扛过我逼问的手段,也一定知道我会这样去做。

    但是,他完全不怕,他甚至还极其傲慢地刻意在故事中埋下了几笔草灰蛇线,留给我来探索。

    张万平借政府之势,本已已经搞定了的兰坪乡,突然又乱了起来,而且直接乱得牵扯上了小二爷的命。

    这绝不是几个乡野鄙夫能够做到的,那么背后的人到底是谁呢?

    十年前,一个兰坪少年裸体挑菜上城区,酒后调戏抢劫妇女入狱,出狱之后,江湖人称大屌。

    二十年前,一个兰坪苦力混迹于市区菜场,遇不平,设计服人心,养财鱼发家,崛起于微末,如煌煌巨鼎俯扣江湖,成就一方霸业。

    我默默看着笔直站在身前一尺开外的司机,就连他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都清晰可闻。

    他靠在墙壁上的身体飞快站直,呆呆望着我,两眼之中,由起初的疑问,渐渐变成惶恐,最后居然整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瑟瑟抖了起来。

    “你跟了二爷多久了?”

    “一年多了,钦哥怎么?”

    “觉得怎么样?”

    “还,还可以,钦哥,怎,怎么了?”

    “那你不应该!”

    我扭头走开,走到同样是满脸不解看着我们二人的武晟身旁,俯下身去,在武晟耳边说了几句。

    武晟高大的身躯轰然站起,走向了身后那个已经注定没有了活路的可怜人。

    以残废之后,性格也越来越乖张难测的武晟的手段,我知道,明天天亮之后,小二爷睁眼之前,纵然是个铁人,也会说出一切。

    那个时候,杀人者,将会成为被杀之人!

    我径直走出医院大门,清晨的冷风袭面,东方已有霞光万道。

    医院门外,有个小小的假山水池,如此寒冬,居然有株荷花傲霜独立,一抹细碎阳光洒在荷叶上,美得像是幻相。

    映日荷花别样红。

    那个具体动手办小二爷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无非也就是彼此心中都有数的那两位而已。

    廖光惠手里最适合冲锋的枪只有我这一把,皮春秋手中何尝不也就是那位。

    是啊,我是多么的愚蠢,我一直以为以皮春秋的江湖地位,和他好不容易打拼下来的偌大家业,这场仗,他不会亲自下场。

    但我却完全忘记了,三哥曾经给我说过的那句话:

    无利不起早!

    水晶楼那块地中之王,足以让任何人红了眼,拼了命。

    廖光惠如果平安度过这一道坎,凭着水晶楼开发带来的红利,此后二十年,江湖唯他一家独大,再无皮廖争霸之说。

    我要是皮春秋,我也会好好玩一场了。

    自古以来,成王败寇,搏命而已。

    廖光惠被打之后,海燕跑了,龙袍阿天等嫡系人马低调得就像是完全消失不见,唯有我胡钦,在四处寻找那个打廖的瘸子。

    明眼人一看便知,我们兄弟已经被推到了这场血斗的最前线。

    谁出头,就打谁!

    皮春秋这着杀鸡儆猴,下得太急,太狂,也太厉害。

    只是,如今皮春秋下了这样一着险棋。

    廖光惠,你又该如何回应?

    你亲自落场,那这场仗不到血流成河,就再也没有可能收场。

    你稳守待变,那又还有谁甘心替你上阵?你就不怕寒了我胡钦的心?

    看着那个小小的水池,突然之间,我很想知道,映血的荷花,会不会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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