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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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之前都还是闷闷不乐的常鹰,就像是一桶火药被突然点燃一般,猛地爆发了出来:
“小兵儿这个狗杂种!而今小人得志,好屌啊!摆明着矮我,当那么多人不给我面子。等着吧,等着看,会有那么一天的,我迟早要弄死他!”
“小兵儿”这三个字是列在我的敏感词名单里面的,所以当我一听见常鹰说出他的名字之后,我马上就警觉了起来,装作无意识地飞快问道:
“到底怎么回事唦?把你气成这个样子,我看小兵儿平时也还好啊。”
“操他妈,那是对你胡钦还好唦。他而今有钱有势,怎么看得起我,老子今天……”
常鹰的解说下,我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常鹰比我们大几岁,曾经在省城某所不入流的大学里面读过几年自考,但他实在不是个读书的材料,几年下来,不仅一门课程都没有通过,最后还因为打架旷课的事情被学校开除了。只能回到九镇,成为了一个打流行业的从业者。
只可惜,他在这个优胜劣汰非常激烈的行业之中,也同样没有得到自己所渴望的成功。
首先,常鹰起步太晚。和他一起出道的兄弟卫立康早就已经带着一批女孩去了东莞,一番打拼下来,开始慢慢站住脚,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心黑手辣,敢打敢杀的行事风格,在江湖上也成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少年大哥。
而常鹰却只能一切从头再来,跟在卫立康的屁股后面混。
其实这样也未尝不可,就像明哥,也是站在三哥背后当了十几二十年的二把手。现如今,江湖上哪一个提到“明王爷”三字不竖起大拇指,虽说威风势力不能与三哥并肩,但那份魅力与名气却也绝对不会差上多少。
可偏偏,常鹰又是一个心比天高的人,他有着非常强烈的自尊心。他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甚至是好兄弟卫立康,自己也完全能够和他一样,独当一面地做一个大哥。
常鹰有这份豪情和不服输的劲头也没什么错。
但他家人却不这样想,他家里人比他要世俗,没有他那样的豪情万丈。
所以,就世俗地觉得他不是一个大哥,而就只是一个读书读不成,工作做不好,小钱看不来,大钱赚不到,满嘴轻狂的无用之才。
家庭的冷漠和不满,社会上的轻视与嘲弄,朋友之间鲜明的地位落差,以及自己内心越来越被压抑的不甘和自负,种种的内外因素结合在一切,造就了常鹰在某种程度上扭曲变形的敏感性格。
九镇的流子都知道,常鹰的自尊心就像一个烈妇的乳房一样,是万万碰不得的。
碰了烈妇的乳房,烈妇会自杀。
碰了常鹰的自尊心,常鹰会杀人。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出于对于现状的心灰意冷,常鹰曾多次对我们表达过想要退出江湖的念头,却又因为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去做什么好,而只得越发郁闷地混着日子。
就是这样一个越发脆弱敏感的时期,小兵儿却很不小心地碰触到了常鹰仅剩的那点尊严。
那天,常鹰在家里吃晚饭的时候,不断地被家里人数落,说他没有出息,家人含辛茹苦地工作,好不容易攒出那么多钱供他读大学,他却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到。二十几岁的人了,现在还一事无成,只能整天在街上游来荡去,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辈子都是个废人。
说得常鹰实在受不了了,他把饭碗一放,走出了家门,想要散散心。
刚走了没多久,碰巧在路上遇见了一个同样也是打流的熟人,那个人喊常鹰过去聊天。常鹰反正也没事,正是烦闷的时候,聊聊也好。
于是,就走过去,和那个熟人一起站在街边聊了起来。
一会儿之后,酒醉饭饱的小兵儿,也从街道另一头走了过来,而且恰巧他也同样认识常鹰的那个熟人。
常鹰和小兵儿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谁,也许还曾在某个场合说过两句不咸不淡的废话,但之前绝对没有私下打过交道,更谈不上熟悉。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在这种初次接触的时候,不论地位差距多大,多少都会维持着几分表面的礼貌和客气。
但穷人乍富的小兵儿这段日子过得实在是太顺了,一夜之间暴涨的钱袋和随之而来的吹捧奉承,已经令他膨胀到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他有了一种也许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嚣张与跋扈。
在那位共同的熟人招呼之下,小兵儿一过去,看见常鹰他们手上拿的都是五元钱一包的白沙烟之后,他说的第一句话居然就是:
“哎呀,出来混了这么多年,真是混到屁眼里去了。还抽个什么卵白沙咯,掉格啊!来来,抽我的,抽我的。社会上就是这么回事,抽烟要不就不抽,要抽就抽好的,这才是有气质。”
他边说边拿出了口袋中的一盒极品芙蓉王,非常有气质地分给常鹰两个。
那个熟人一脸讪笑地接了,常鹰不接。
他脆弱的自尊已经受到了伤害,但他却只能忍受着,略带讽刺地回了这么一句:
“我不抽你的,我就抽这个。你们这些大哥的烟,别把我的嘴巴抽惯了,我买不起。”
才一见面就已经心生隔阂的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聊到最后,不知为何就聊到了打架方面的事。
凭良心说,常鹰还算是一个敢打敢杀的人,跟着卫立康以来,也做过几件在道上拿得出手的事情。但现在,本来就备受打击,心灰意冷的常鹰提起这些往事之后,越发牢骚满腹,情不自禁地抱怨起了世道不公:
“打个什么架!我告诉你们,没得一点用。和卫立康一起,跑到东莞常平砍钩子,老子一个人打三个,当时觉得威风得很。而今怎么样?打了这么多架,没有赚到一分钱。今后凡是打架的事,老子再也不参与了。唉!”
结果小兵儿听到之后,一如既往地给出了一个非常讨打的回答:
“常鹰,不是我看不起你!你没得用,就别出来混,出来打流,连个架都不敢打。出家当和尚去算了!”
这句话,把常鹰气得火冒三丈。但是,谁都知道,小兵儿是三哥的派系,他常鹰惹不起,也不敢怎么样。
只能把手上的烟往地上一扔,指着小兵儿说:“小兵儿,你给老子记住!”
说完,在小兵儿还没意识到自己得罪了人的时候,常鹰就已经转身离去。
然后就遇到了我。
常鹰说完之后,起身去旁边小卖部买槟榔。
借着这个机会,我刚准备扭过头去找坐在身边的险儿,险儿的脑袋却已经伸到我的耳旁,轻轻说出了几个字:
“胡钦,小兵儿的钱还没有还!”
那一刻,看着险儿闪烁不休的双眼,我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
我知道,这一刻,我们都想起了同样一个事情。
高利贷在中国最早出现的历史,大概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比如号称商人之祖的陶朱公,就是靠着放高利贷大笔敛财,才成为了富可敌国的巨贾。
在西方世界,高利贷同样也源远流长,无论是莎士比亚作品里面的威尼斯商人,还是神秘莫测,以一家之力与一国开战的罗斯柴尔德家族,都和高利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同时另一方面,无论古今中外,几千年以来,高利贷都是当政者严厉打击的对象,几乎没有被官方长时间地认可过。
可纵然如此,民间的高利贷却依旧随着人类文明绵延,从来都不曾断绝。
这是因为,高利贷所能提供给借贷人的不是期货,不是债权,不是证券,不是古董文玩,不是所有一切虚头巴脑的东西,而是最宝贵,最实打实的现金。
现金可以组建军队,现金可以买通对手,现金可以让女人躺下,现金也可以让男人弯腰,只要有足够的现金,你就可以做到想要去做的一切。
所以,能够提供现金的高利贷,也就必然而然地成为了屡禁不绝的暴利行业。
小兵儿和红杰在场子里面放篙子,每天抛开进出流水之外,还会准备大概十到十五万的现金,同时身边还会安排一个专门负责提款的小弟,在现金用完之后,马上去银行提现。
这个数额,是他们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之后最终摸索出来的,基本上来说,足以应付每天的开销和营业支出。但凡事总有个例外,偶尔,场子里面总会出现一些运气不好却又出手不凡的豪客,当这些豪客们需要的现金数目超出红杰他们手中有的现金,一时间去银行又来不及的时候,红杰也曾经出面通过我或者娄姐,找场子里面周转过现金应急。
每次借完,抛开给我和娄姐的回扣,欠场子里面的相应数额都必定是当天还上,这已经成为了规矩。也是我、娄姐、红杰等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却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今天一整天,红杰都没有来,好像是跟着老鼠出门办什么事了。
场子负责放篙子的是他的合伙人,小兵儿。
红杰深知小兵儿为人处世的差劲,为了防备事到临头现金不够,小兵儿又不懂得周旋。所以,专门给他准备了十五万的现金,本来这就已经是他们每天所需要准备的极限数目。
没想到,今天场子里居然一下出现了两个腰缠万贯的豪客,一个是在牯牛山开金矿的老板,一个是县城某富得流油的事业单位三把手。
而更凑巧的是,两位豪客都同样倒霉到了极点,才到下午两三点钟,就把各自带来的几万元现金输了个精光。于是,分别找小兵儿拿了一大笔钱。然后,又输,又借……
下午五点多钟,除了厚厚一叠借条之外,小兵儿手里的十几万现金已经全部放完。没想到,两位老板手气实在太臭,还要借。这两个人都是场子里面堪称VIP的顶尖熟客,这点钱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可能不还,而且平日里就是一洒千金,信誉极好。
这笔大生意,小兵儿当然没理由不做。
他赶紧让小弟去银行提款,可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了,又遇到银行盘底,根本提不了。情急之下,小兵儿想学红杰一样,找场子里面开口,先顶一下。
可是,当时,能做这个主的两个人,我和娄姐都有事出去了,不在。廖光惠派来管账的那个小姑娘不敢答应。小兵儿左说右说了半天,小姑娘就是犹犹豫豫地不肯松口。
最后,急红了眼的小兵儿脑袋一热,又发了傻气,他居然甩给小姑娘一千块钱的回扣之后,凭蛮力把小姑娘从柜台旁拉开,自己写了一张欠条,从场子的钱箱里面拿了八万块钱。
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娄姐都分别知道了这件事情。
听说娄姐发了大脾气。
一直以来,账不过夜,这是规矩。万一出了事,廖光惠要找的人就是娄姐,今天小兵儿说都没说一声,就破了例。她当然很愤怒,回到场子里面就骂了小兵儿一顿,但也没办法,只能替他捂着,要他明天无论如何必须把账补上。
至于我,今天一整天都还没去场子里面,给我说这件事的是当时在场的贾义。出了事也不用我背黑锅,我并没有感到太愤怒。相反,我还有点小高兴,起初我只是准备晚点再给三哥打个小报告,上上眼药,为今后行事做个铺垫就好了。
因为,这个事可大可小,其实真论起来,也不算太严重,小兵儿再大的胆子明天也绝对会把账补上。充其量,他也就是一个自作主张,越界行事而已。
如果就凭这件一事,我去动他的话,除了光明正大打一顿之外,我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我没有充足的理由彻底把小兵儿从三哥的利益团体里面踢出局,更别提让他从江湖上销声匿迹。
但是,遇到常鹰之后,一切就变了。
听完常鹰的说话,我很欣慰!
为小兵儿依然不改的猖獗和愚蠢而欣慰,也为常鹰的满腹怨气无处发泄而欣慰。
因为,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了,就像我和罗佬碰头了一样,实在不需要旁边的人再多做任何事情了。
我要做的仅仅就是老鼠当初曾经对我做过的那样。
这,就是我学到的。
我压抑着心底的万分激动,尽量用一种平常的语气问了常鹰一句话:
“常鹰,看不出来啊,你打外省人,打涌马,砍钩子的时候都那么有种,而今变成了这个样子了啊。道上说起来,我们兄弟也都算是平起平坐的,小兵儿遇到了我,那真不像是对你的样子,我稍微一变脸,他屁都不敢多放的。你怎么这么怕他啊?那样说你,你也只是在我面前发发牢骚,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常鹰看着我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憋了半天,都快憋出血了,这才颇为不满地冷冷一笑,说:
“嘿嘿,是的咯,而今哪里敢和你钦哥比。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你们而今都跟着义色风光了,哪个敢在你们面前调皮。胡钦,小兵儿只要不是义色的人,但凡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大哥,你看老子搞不搞!和我搞,单挑,像他那样的小杂种、乡巴佬来两个,我也一把就捏死他。”
等的就是这句话!
我大笑着搂住常鹰的肩膀,故作生气地打了他两下:
“哈哈哈,常鹰,我还是把你当真兄弟啊。你心里不舒服,莫在这里含沙射影骂我,我没有得罪你,以为老子听不懂是吧。”
说到这里,我突然停顿了一下,收起脸上的笑容,深深盯着常鹰的双眼,再次用之前那种貌似无意的平常语调,说出了最后一句决定了小兵儿命运的话:
“那你就搞唦,刚好我也有点事想要找他谈一下。其实,我觉得我和三哥的关系还是最亲的。”
常鹰很犟,很敏感,很自卑,很自负,也没有卫立康那样天生的大哥风范。
但是他绝对不蠢,如果是个蠢货,卫立康不会和他走得那么近。
所以,他眼神里面的震惊和疑惑仅仅只是持续了一秒钟左右之后,他就完全理解了我这句话背后所代表的含义。
于是,他再也没有多说半句空余的废话,马上叫来了卫立康。在此期间,我也顺水推舟,通知手下的小弟,去打听小兵儿现在在哪个地方。
很快,就传来了消息,小兵儿正在九镇的大桥上和人聊天。
我一边苦口婆心地当着众人面,劝常鹰和卫立康不要把事闹大;一边带着自己人一起往桥上赶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