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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锦斋二楼的一个包间里摆了几个精致的小菜,桌子旁是十方城的万人迷,古擎天。他只是随意地穿着长衫,手持扇子,却显得那么的潇洒。
罗溪刚到酒楼就发现今天酒楼的人特别多,而且是姑娘多。看他们所带的东西,很多都是去上香或者是去买东西的。可是这么多姑娘偏偏赶上同一天去上香,同一天去买东西,偏偏还选择食锦斋这个地方吃午饭,这可就不寻常了。
不用多说,答案就在楼上。
一进入包间门就看到了一幅养眼的美人图,估计楼下的那些姑娘们都是冲着眼前这位才来的吧?
“四哥,今天怎么想起来找我了?”罗溪刚刚坐下,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直接从桌上的盘子里拿起一个金丝卷塞到口里:“王师傅的金丝卷做的越来越好了,外酥里嫩。能掌握到这种火候的人真是难得。”
古擎天看着边笑边摇头:“你这个小馋猫,就知道吃,也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
罗溪一脸正色:“谁说我就知道吃?咱还会做呢!我这叫吃货,不仅会吃,而且会做,并且知道怎么做好吃。不会做只会吃的那叫饭桶!”
“行了,尝尝这个桂花酿,听说是新酿制好的。听说也是某人的杰作。”食锦斋已经归到罗溪的名下,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了,毕竟古家的信息情报网是非常庞大的。
罗溪尝了尝这杯桂花酿,这还是她亲手指挥食锦斋的伙计们做的,今天是第一批酒问世。刚才问了一下伙计,这桂花酿卖的不错,可以赚个好价钱。
“二哥,今天来找我做什么啊?不会只是请我来喝酒吃美食的吧?”
古擎天一边倒酒一边说:“我要去边境了。”
古擎天也要去边境?罗溪很纳闷。“你去边境做什么?”
“我们古家的生意在边境有很多,每年我都要带着商队过去看看的。”他才不会说是为了无名姑娘特意把商队出发的时间提前了三个月呢。
罗溪设身处地地为古擎天着想了一下:“边境不太平,现在出商队恐怕不是很好吧?”
“不太平才有商机。生意在太平年有太平年的做法,在不太平的时候有不太平的做法。太平年讲究的是薄利多销,而动荡的年代就可以剑走险锋,一本万利。”
“做生意还有这么多说道啊?二哥真是厉害。”罗溪嘴巴上称赞着,可是内心依然不理解。不过人家的生意,自己也不好多嘴不是?
“对了,二哥,你们商队现在缺人手吗?”庄子里的人可以化妆一下过去,隐藏在商队里,一来可以学点东西,二来也可以省了一笔粮草钱。没办法,出门在外,能省就省点。在这十方城她可不是什么公主,没有赏赐的那些钱。
“怎么?你有人?”古擎天正好为招人的事情发愁呢。因为他把出发时间提早了三个月,很多长工倒不出手,急需用人。
罗溪点了点头:“你也知道我之前收编了一些人,虽然那些人以前做了些不光彩的事情,那也是因为生活所迫。现在他们愿意改邪归正,我也想给他们找点事情做,让他们学点东西。我那庄子太小,用不上这些人,所以问问二哥。商队这一趟不知道要运多少货物,我这些人若是做生意恐怕不行,可是出力气肯定没事。”
古擎天当即同意:“好啊,让他们下午到我铺子里去一趟,我让管家看看。”
“对了,二哥,你知道什么地方有卖黑水晶的吗?”临出发之前,罗溪觉得有必要再带一块黑水晶,一条项链好像不够用的。
“我铺子里就有啊,有项链,有手串,不过都是女孩的样式。怎么?你想送给谁?”
罗溪摆摆手:“不送谁,我自己想要。”
“你要那个做什么?还要雕刻?”
刚刚还在想用什么理由要黑水晶呢,结果古擎天竟然帮自己找到了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不用白不用。“对对对,就是要练雕刻。上次你给我的黑曜石已经用完了。我觉得黑水晶可以更好。”
“行,我库里还有一整块黑水晶,足够你用的了。”
“好,我一会儿就派人过去取。”
草原的另一边,鄂尔斯和那木日骑马狂奔到了草原,这个地方之所以算是肥肉,那是因为这是草原上少有的几处水源地之一。
看着那平静的湖泊上,偶然吹过的微风把湖面吹出层层波纹,湖边上,一群大雁正在嬉戏,偶尔湖边钻出几只野兔子,惊走了几只水鸟。
“真是个好地方,大汗对你真是不错。”
鄂尔斯冷笑:“没想到那个女人的屁股这么值钱。”
这话让那木日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知道,那个女人是鄂尔斯主动要求娶回来的,鄂尔斯从来不会主动要女人,可是那个女人是鄂尔斯主动的,说明他对她真的动心了。可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居然在新婚夜和自己的父亲滚到一个被窝里去,这怎能不让他心痛?
自从那夜之后,鄂尔斯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他不再是大汗最贴心,最忠实的孩子了。
“大祭司那里如何了?”
那木日叹了口气:“听说战神铠甲被别人夺去了,他已经发了好一通脾气了。”
“被谁夺去了?”
“听说是一个叫无名的姑娘。”
“无名?”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竟然这么厉害?“她一个人吗?调查过她的背景吗?”
那木日说:“这个女人和十方城古擎天走的很近,或许从古家能打探到她的状况。”
“古家?”鄂尔斯眯着眼睛摆弄着自己的马鞭。
“听说古家在边境两个镇子上都有生意,每年还会有他亲自押送的商队到边境。”
“古擎天的商队什么时候到?”
那木日回答:“蒋家那边的消息,按照一般状况,还有三个月就能到了。”
三个月?他可有点等不到三个月了。“那木日,这边的草原就教给你了。把我的人马都带到这片草原上来。”鄂尔斯说着甩着马鞭就跑了。
被扔在身后的那木日追着问:“你去哪里啊?”
只有问的声音随风飘荡,但是风却没有带回来回答的声音。
鄂尔斯没有去十方城所属的地方,而是先去找了大祭司。
大祭司所在的地方被重兵把守着。
上一任大祭司还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可是到了这一任大祭司,他也不知道给满达可汗灌了什么迷魂汤,让大汗整日离不开他了。
鄂尔斯到达大祭司帐篷的时候,正赶上他在发脾气。
“你说你们能干点什么?战神铠甲没拿到,居然让一个女人给抢了。你们走的时候说什么来着?若没完成任务就死回来,你们跪着干嘛?怎么不去死呢?”
“还有你们,就这么一个人都追不到,不是说有西朗程志的线索你们就能追到吗?这都多久了?连个影子都没有?你们干什么吃的?养着你们有什么用?一个身负重伤的人都捉不住,这么多人压也压死他了,可还让他跑了。你们长这么多肉做什么?就是为了抖的吗?”
说到西朗程志,鄂尔斯想到了去追西朗顿珠的扎西,他已经走了好久了,怎么还没回来?一百多人追一个小姑娘,怎么会那么费劲呢?算了,先问问这边再说。
“麻烦去告诉大祭司一下,鄂尔斯求见。”
门口的侍卫进去之后不会儿,就听到里面闷声说了一句:“滚!”
接着几个穿着黑衣的壮汉灰溜溜地从帐篷里出来。
“大祭司这是怎么了?前几天不是说那个西朗程志被捉住了吗?难道又跑了?”
大祭司带着厚重的帽子,让人看不到面孔。
“一群废物。连一个受重伤的人都看不住。”
“那个西朗程志就这么重要吗?”
大祭司回答:“实不相瞒,只有大祭司的血才能打开天狼珠。”
“咱们不是还有他儿子吗?还有那么多孙子,孙女。”
大祭司摇了摇头:“他们的血不纯,只能打开天狼珠的一部分。”
“怎么?那地图不能完全打开?”天狼珠里面的地图能不能打开?那里面记录着到达圣地的方式。听闻圣地里有一种武器,如火焰,如闪电,使用它的人可以所向披靡。若是能把这个武器弄到手,到时候管他什么东部落,西部落,最后都是我鄂尔斯的部落。即便是十方城也得是我囊中之物。
“我用西朗程志的血打开过一次天狼珠,那里面绘制的地图非常清晰,可是还没来得及画出来,西朗程志就跑了。后来用他儿子的血,发现那地图上很多路都不见了。若是用他孙子的血,连很多山脉都不能完全显示。”
唉声叹气后,大祭司问:“鄂尔斯,你来找我做什么?不会只是问这个吧?”
鄂尔斯回答:“父汗用了你做出的丹药感觉很好,让你继续多炼制一些。还有那个长生不老药,父汗依然对这个关心的很。”
“你若是能把西朗程志找到,你要的东西也就能找到了。”
“哦?是长生不老药?”
大祭司低声说:“还有你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