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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喔喔喔!”
清晨时分,太阳才刚刚升起,一阵响亮的鸡叫声就传进了楼兰的茅屋。
睡的正香的楼兰很快就被吵醒,烦躁的他用枕头捂住了脑袋,想要继续再睡一会儿。
“喔喔喔!喔喔喔!”
鸡叫声还在继续,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这该死的公鸡,真是讨厌死了!我。。。等一下,公鸡,这里怎么会有公鸡的?”楼兰激灵一下,翻身而起,连忙将房门打开,走了出来,四下寻找起鸡叫声的来源。
“喔喔喔!喔喔喔!”
一阵声音从头上传来,楼兰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真有一只大公鸡,此时就站在那间名为“种子”的茅屋的屋顶上,正在扯着脖子拼命的打鸣呢!
这公鸡长相极其威武,身上的羽毛成五彩色,斑斓而醒目,高高的鸡冠鲜红而挺拔,翘起的尾巴上,五色的羽毛高高翘起,尾部下垂的部分还随风摆动,远远看去,真是威风凛凛。
“叫你个头呀!老子都出来了,你还叫?”楼兰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块小石头,照着屋顶上的公鸡就丢了过去。
说起来,楼兰丢石子的准度还是很高的,而且石子的速度也不慢,不过公鸡也不是吃素的,就在楼兰的石子快到身前的瞬间,公鸡居然轻轻的扑棱了一下翅膀,轻巧的躲开了。
虽然石子丢了个空,不过楼兰却诡异的发现,自己丢出去的那个石子并没有直接落下地来,而是继续以一个45°的角度朝天空飞去,转眼就不见了。
“这怎么回事,难道睡了一觉连力气都大了?”楼兰甩了甩胳膊,并没有继续和公鸡纠缠,而是朝着小河边走去----既然醒了,也该洗漱一下了。
公鸡被楼兰这么一“打扰”,好像也失去了打鸣的兴致,从屋顶跳了下来,很快就消失在了茅屋后面的草丛中。
楼兰来到小河边,捧起水洗了洗脸,却发现被自己洗过之后,连河水都变黑了,顿时便感到脸上有些挂不住,干脆便将衣服一脱,跳进河水里洗起了澡。
河水是流动的,虽然楼兰身上也是够脏,但是并没有影响到河水的清洁程度,而且这河里也没有鱼虾之类的东西,不会被楼兰污染的河水给殃及到。
楼兰洗完了澡,又顺便将衣服也洗了洗,然后好歹甩了甩,就又穿到了身上,反正是夏天,衣服单薄,也没什么,只要不光着就行了。
回到了茅屋内,楼兰发现那张小桌子上已经又摆好了一竹篮的烤玉米,还有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粥,诱人的玉米香气弥漫了整个茅屋。
“这敢情好,还真是不用担心吃的。”楼兰心中大乐,毫不客气的坐到了桌边,大口的吃了起来。
烤玉米焦香甜软,玉米粥浓稠滚烫,楼兰吃的香甜无比。
两个烤玉米下肚,楼兰又喝了半碗玉米粥,便再也吃不下去了,这倒不是因为东西不好吃,正相反,烤玉米和粥非常的好吃,因为食材非常的棒,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调料,就十分美味。
楼兰之所以没了胃口,一是因为昨天晚上吃的确实有点多了,二是他想做个试验,关于这些食物的试验。
楼兰将剩下的烤玉米从篮子里取出,脱下上衣小心的裹好,放到了门外的水桶里,然后便拿着锄头,提着水桶,朝玉米地的方向走去。
锄头和水桶一入手,楼兰马上感觉有些奇怪:这两样东西怎么会这么轻?昨天好像不是这个手感呀?
随手掂了掂这两件东西,那感觉就仿佛是拿着两件塑料玩具一般,让楼兰暗自惊奇不已,不过现在他也无暇多想,他的心里只关心他的玉米地,那可是他的命根子。
现在正值夏季,楼兰只穿了一件上衣,裹了烤玉米,自然就变成了光膀子,不过外面也是十分的闷热,他倒也不觉得凉。
经过一晚的时间,玉米竟然就已经长得和楼兰一样高了,挺拔的玉米苗湛青碧绿,长势十分的喜人,看得楼兰心里一阵欢喜:看来粮食方面是铁定没问题了。
俯下身去,楼兰摸了摸地里的土壤,发现有些干,便将水桶里的玉米饼拿出来放到了田边,提着水桶去河边打水浇地。
夏天的早晨阳光明媚,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楼兰一口气打了三桶水,将玉米地浇了个透,不过,就在他放下水桶,正准备喘口气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却好像看到有个什么东西在玉米苗的叶子上,还在微微的蠕动着。
“这是什么东西?”楼兰有些疑惑的将头凑近玉米苗,仔细一看,立即出离震怒:“青虫!”
就在楼兰的眼前,一只拇指大小的青虫正附在一片玉米叶上,随着青虫头部有节奏的摆动,玉米叶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洞,显然是被青虫吃掉了。
“去死吧,该死的害虫!”愤怒的楼兰一把将青虫揪住,然后用力的丢在地上,抬脚猛地一踩,肥胖的青虫马上就变成了一摊肉泥。
“哼,敢吃老子的玉米,简直是自寻死。。。我去,这里怎么还有一只!”楼兰话还没说完,便又发现了另外一只青虫,这一下他可真急了,一边伸手去捉青虫,一边又看了看其他的玉米。
这一看之下,却把楼兰着实吓了一大跳,原来不知怎么回事,每棵玉米苗上竟然都生了青虫,而且每条青虫都肥胖的如同手指大小,显然都是吃货级的青虫,要是不赶紧处理,恐怕自己的玉米都得给这些家伙吃光。
情急之下,楼兰也顾不得许多了,抓了青虫就往远处一丢,因为青虫太多,他现在也顾不上踩死了,只是一个劲的抓,然后丢开了事,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果然是真的力量大增,随手一丢,就能将青虫丢出去三五十米远。
青虫虽然个头挺大,其实却不是很多,大概也就是每棵玉米苗上十来条的样子,楼兰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是将青虫捉干净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放心的仔细看了又看,直到确认所有的青虫都被清理干净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咕咕,咕咕咕!”
一阵鸡叫声忽然传来,楼兰扭头一看,顿时眼前一亮,原来不知从哪里跑来了三只芦花大母鸡,此刻正在玉米地旁的空地上四处溜达,享受着楼兰丢过去的青虫大餐呢!
“好东西呀,看来今晚有鸡肉吃了。”楼兰看着这三只膘肥体壮的大母鸡,心里已经开始盘算晚上的鸡汤大餐了。
遗憾的是,母鸡们显然也注意到了楼兰,尤其是楼兰心中刚一盘算鸡汤的事情,母鸡们好像便马上有所警觉,也都不再低头吃青虫了,一齐警惕的望向楼兰,那小眼神,看得楼兰反倒有些心里发毛。
“这些母鸡,好像有些古怪呀,这该死的地方,怎么连母鸡都这么吓人呢?这。。。别是什么怪物吧?”楼兰想到这里,刚才想吃鸡汤的想法便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看鸡汤还是算了吧,别吃了。”
楼兰才刚刚产生这个想法,那三只母鸡便好像有所感应,“咯咯咯”的叫了几声后,便又若无其事的埋头吃起了青虫,还不时的用爪子刨刨地面,追杀那些想要钻到草丛深处的青虫。
楼兰扭过头来,正要继续查看一下自己心爱的玉米,却猛然发现玉米苗已经再次成长,每棵玉米上都结出了三两个不等的小玉米棒了。
“欧耶!已经开始结果啦。”楼兰激动地喊出了声,这还是他第一次独立种出庄稼,心中自然成就感满满。
现在的玉米棒只有拇指大小,样子就像一个小小的花骨朵,十分的可爱,微风吹过,楼兰甚至都好像已经闻到了微微的玉米香气。
小玉米出来以后,楼兰更是一步都不敢离开了,生怕再次出现一波青虫袭击,这小玉米棒可不比叶子,一旦被虫子钻了进去,楼兰可就白忙活了。
在玉米地旁边守着守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小玉米棒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生长着,这时已经都有巴掌大小了,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采摘了。
楼兰算了算时间,现在大概是十二点左右,离二十四小时的玉米成熟时间大概还有三个小时,自己吃完午饭后,还可以歇一歇,下午正好采摘玉米。
想到这里,楼兰便将用上衣包裹的烤玉米拿了出来,虽然家里应该也有了午饭,不过他还是想在这里吃,顺便看着自己的玉米,别出什么岔子。
谁知楼兰一拿过上衣,马上便感觉不对,上衣和之前比轻了不少,打开一看,里面哪里还有什么烤玉米,早就空空如也了。
虽然烤玉米不见了,但是衣服却包裹的好好的,显然并不是被偷吃,而是自己消失了,这样一来,楼兰也刚好验证了一件事情:虽然家里的食物是每天都会有,但是如果到了时间吃不完,也是会自动消失的。
“看来还是得回去一趟呀!”楼兰小声嘀咕了一句,只好快步返回了茅屋,拿了两个玉米饼就又赶忙返了回来,谁知他刚走到玉米地旁,忽然听到了有人在说话。
“啊!多么诱人的玉米香气呀,我都忘了自己有多少年没闻过这么甜美的香味了。”
出现在楼兰面前的,是一个长相猥琐的小个子,这个家伙又瘦又小,相貌似乎还不像人类:耳朵又长又尖,锥子脸蜡黄皮肤三角眼,还留着两撮老鼠须,乃是典型的獐头鼠目型容貌,而且背上还背着一个脏兮兮的大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