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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是外嫁女回门的日子。

    霍万里早晨起来打了一套太极,去厨房的时候就看见霍云松在做饭了:“吃什么?”

    “梅粥。”

    《山家清供》里,梅粥可谓是清雅至极,“扫落梅英,捡净洗之,用雪水同上白米煮粥。候熟,入英同煮”,梅花、雪水、白米,样样都是不惹尘埃,这装X程度和妙玉的茶有的一拼。

    杨万里还写了首诗,才有腊后得春饶,愁见风前作雪飘。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对此,霍老先生表示:“这有味儿?”

    霍云松一本正经:“梅粥可治胸闷不舒,食欲减退。”

    霍万里不干了:“我出去吃。”

    “外面吃的不干净。”霍云松提醒他。

    霍万里冷笑两声:“谁让你做的难吃呢!”

    他说着就穿上大衣出门去,外面煎饼果子豆浆油条的香味飘过来,他熟门熟路找到一家早餐店:“一个大饼,一碗胡辣汤,再来两根油条。”

    这架势,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

    霍云松看着霍万里出门,想想觉得算了,大过年的,他也别把自家爷爷逼得那么惨,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解解馋。

    不过……“这粥不好吃吗?”他问刚起床准备吃早饭的孟樱。

    孟樱尝了一口:“很好吃的呀,有梅花的香气,米也好。”如果要问到霍家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生活质量蹭蹭蹭往上涨。

    衣服随便买,口红论打用,古董随处都有,入口的东西更是大厨亲自掌勺,材料也是万里挑一,她觉得自己至少重了两斤。

    霍云松被霍万里打击的玻璃心立刻就复原了。

    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阿樱喜欢就好。

    下午,霍云松已经出嫁了的姑姑带着孩子和丈夫回门,孟樱只和她在半路碰了一面,霍家这位姑奶奶压根就没看见她就直接走了过去。

    孟樱:狸奴又跑到哪里去了!搬了新家就老找不见它!

    霍家姑奶奶当然不会认不出孟樱是谁,作为霍万里唯一的女儿,她的能耐不输给任何一个兄弟。

    这不过是个下马威而已,然而,这个女孩子这样无视了她,还是令她感到不愉。

    “是孟小姐吗?”她停下了脚步。

    孟樱原本想去抓狸奴,闻言转身:“您好?”

    “我是小泽的姑姑。”霍之桃脸上带着笑意,“你……都不招呼一下客人吗?”

    孟樱诧异地眨眨眼:“我、我吗?”她对霍家还没有什么归属感,让她作为主人在这里招待客人……“呃,您是来找老先生的吧,他在后面和云松下棋。”

    她有些手足无措,“我去给你们泡杯茶。”

    “不必了。”霍之桃已经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她深吸口气,冷着脸往后院走。

    孟樱开始发愁了,说了要泡茶当然不好偷懒,但是她泡茶的本事……不是很过关呀。

    那只能祭出杀手锏了。

    那几坛花露也一起带过来了,这个时候正好舀些出来吃,只要加点水就行了^_^

    霍之桃今天是带着丈夫胡昱和女儿胡茜一起来的,霍万里一看到她就露了笑影:“桃子来了?”

    霍之桃的小名叫桃子,因为她出生的时候红通通胖乎乎的,霍万里就给她取了那么一个名,一直到念书的年纪,才正式取了霍之桃的大名。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或许是看出了她的疑虑,替她仔细整理衣襟的年轻姑娘说:“这是汉代的风气,马王堆的那件素纱襌衣就很有名。”

    孟樱想起来了:“我记得《列女仁智图》里,楚武王夫人和晋羊叔姬身上就有这样的罩衣,你们居然还保留着这样的穿衣风气吗?”最后一句显然是问霍云松。

    霍云松挥手让那个助理女孩让开,他亲自替孟樱整理好袖口:“怎么可能,穿衣的风格一变再变,但是有些人……眼光比较高,比较容易接受有名堂的东西。”

    孟樱:“噢。”难道是传说中的考据控?

    霍云松却对轻纱外衣的扣子不满起来,这件外衣只在胸口部分有一枚梅花形状的纽扣用以固定,霍云松怎么都觉得不好。

    “扣子就只有这个吗?”

    裁缝师傅戴着老花镜在自己带来的书册里翻找了一番,找到一本簿册:“大公子要是不满意,可以定一个款,让人加紧做就是了。”

    霍云松便仔细翻看起来,还问孟樱:“阿樱喜欢哪一种?”

    孟樱挨个看过去,仅仅是纽扣的花样就有好几页,每一页都详细地画了样子,珊瑚米珠长圆寿字、铜渡金累丝点翠、蜜蜡纽扣、碧玉纽扣……霍云松说:“清代的盘扣好像不合适。”

    说着又翻到了另一部分,依旧是纽扣,但花样变成了鱼形、银锭形、云头形、蝶戏海棠花形、如意云头万字形、寿字形、鸳鸯戏莲……霍云松的目光停在了最后一个,他问孟樱:“樱樱觉得这个怎么样?”

    就知道你会选鸳鸯……孟樱说:“好的呀。”

    霍云松笑起来:“那就这个,用玉吧,能赶得及吗?”

    这枚纽扣是一对鸳鸯左右相望,鸳鸯的头部扎进莲花中,扣合时,头部正好合并成一朵完整的莲花,样式十分精美。

    “这有什么赶不及的,大公子要的东西,我一定亲自盯着。”

    除却衣服不提,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孟樱实在是怕了他,赶紧说:“我有一双很好看的绣花鞋,我拿给你看。”

    青萍县有个会做绣鞋的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做的绣鞋极为精美,只可惜现在没有多少人喜欢,她也只偶尔做上一双排遣寂寞。

    她是许裁缝的邻居,孟樱有一次路过时看见了她的作品,特地恳求她替自己做了一双鞋,做好没多久,老人家就仙逝了,孟樱便再也舍不得拿出来穿过。

    霍云松一看刺绣的花纹就同意了:“并蒂莲,是个好兆头。”

    至于首饰,孟樱也很认真地说:“我有香珠。”随身的香气令她感觉到放松而安心,没有什么比这更适合佩戴的了。

    霍云松略感可惜,幸好他很快找到了可以做的事:“那我们来挑一下口红的颜色吧。”

    孟樱:“……啊?”

    霍云松真的就握着她的手开始一支支试色。

    十分钟后。

    孟樱一只手被霍云松握在手里,手背上是颜色不一的口红痕,她另一只手托着腮,开始神游天外。

    这有什么好挑的呢。她从前就一支口红,只在特别的场合抹一点,现在就算有了那么多颜色,也没有想要一一尝试的念头,当珍爱的东西是唯一时,它的价值会翻倍。

    “我觉得这个比较合适。”他说。

    孟樱无所谓:“”

    作者有话要说:  接正文:

    孟樱无所谓:“你喜欢就行。”

    霍云松看她一眼,像是感觉到了她的心情似的,他唇角微扬,握着她的手放到唇边吻了一下:“针线闲拈伴伊坐,和我,免使年少,光阴虚过。”

    孟樱用力点头:“o(# ̄▽ ̄#)o你说的都对!”

    ***

    偷了几天懒,盗文网就不放过我了,收益哗哗哗地掉,还是防盗走起来~~唉!

    汉代这种衣服外面披一层轻纱的穿衣风格好喜欢!我知道这个之后就果断去买了一件雪纺斗篷!夏天罩在外面穿很棒诶~~就是当心人家看你是蛇精病……

    孟樱和霍家现阶段会一直维持着这样相敬如宾的模式,她做不了他们满意的霍少奶奶,那就不做了,就做孟小姐自己就行了,这是一种诡异的平衡,等相处得久了,有了感情,可能就会好点了,结婚嘛,就该是两个人独立出来成立新的家庭,而不是融入另一方的家庭而抛弃自己这一方,那也太悲惨了</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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