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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还是那条官道,还是那个羊杂碎的摊子,梁绪正坐在长凳上吸溜吸溜的唑着他的羊汤,老汉手下的刀正在夺夺的响着,一段又一段的羊肠被他切碎开来,丢进那翻滚着的大锅里,又伸手取了一块肝,仍旧夺夺的切着。梁绪唑了小半碗羊汤,忽的停下了,与那老汉道:“再给我加一碗酒”
老汉应承着,将已经切好的羊肝丢进锅里,然后转身打了一碗酒,当啷啷的放在桌上:“一碗酒两文钱。”
两个铜板已经从梁绪的手中飞出,掉进了老汉装钱的盒子里。
老汉沽了一碗酒,神色怪异的看着梁绪,然后把酒摆在了他的面前。
面前这个年轻人他不是第一次见了,这人衣着上品,武功显然也是上品,这样的人定是出身显赫,而出身显赫的人总是会不由自主的追求生活的品位的,上次梁绪要了羊杂碎却只喝了羊汤就可以看出一二。梁绪却不然,他先是软磨硬泡的要和一个杀了人的叫花子喝酒,然后又回到这羊杂碎摊子,仍旧只喝羊汤,更是要了一碗酒,这酒定然是劣质的酒,入口没有好酒那般绵柔,也谈不上香气扑鼻。
梁绪似乎还不满意,看了看酒,嗅了嗅,然后又对老汉说道:“今日看来也就我一个客人,老汉不如一起来饮酒?”
“老汉小本买卖,今日客本就不多,吃了酒就没有赚头了。”
“哈哈哈……”梁绪依然尖着嗓子笑着,大手一挥,又是两枚铜钱飞出,“我请你。”
“我也不会与你交朋友的。”老汉警惕着道。
“谁不知道金钱帮只与钱交朋友,谁要非与金钱帮交朋友,又不肯加入金钱帮,那他的脑子一定是吃酒吃坏了。”梁绪施施然一笑。
“你!”老汉微微一怔,“你怎么……”
“下次如果您见到一个小摊,摊子不怎么挣钱,可是摊子仍旧每天开着,似乎也不怎么在意挣钱。而更巧的是如果摊子旁边发生了命案,摊主却依然愿意卖东西给杀人的人吃,更不怕官府盘问,那么这个摊子的摊主一定是有背景的。”梁绪唑了口羊汤继续说道,“只要人有背景,就一定可以查,我恰巧在这边城有几个朋友,不是太多,查出一个人的背景却也不是太难。”
“好奇的人通常命都不长。”老汉有些难看,任谁被这么揭了老底,都不会太高兴。
“那是因为那些命不长的都不长眼,而我却不是,跟马帮讲话要用拳头,所以我就不去招惹马帮。”
“可你还是走错了路。”
“错不错只看手段,路放在那里就是让人走的。我相信用钱和金钱帮讲话,肯定是个好法子。”
“你的话太多了,绕了太多的弯。”
“因为我的问题也很多,一时不知如何问起,不如先从马帮武丘洛的手下为什么是金钱帮的人开始吧。”
“夺!”的一声老汉已经将刀子剁立在了案板上:“你知道的太多了!”
梁绪也不着恼,拿出一个银锭,用手细细把玩着,纤细的手指翻飞,逗弄得银灿灿一片,复又说道:“我知道的并不多,但是金钱帮的规矩还是懂的,颈间系一铜钱,铜钱落地人头不保,那些小厮与我动手,却是忽略了颈间的铜钱。”梁绪缓缓道,“我只知金钱帮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小帮派,却不想金钱帮已经在城中各处安插了自己人,我此番前来,只是想问问金钱帮的帮主到底是何人,想来也不是等闲之辈,我倒愿意与他结交一番。”
梁绪说着,手指猛一发力,那银锭翻飞着当啷一声落在了老汉面前的案子上。
“一起吃一碗酒吧!”梁绪不等老汉发话,已是举起了酒碗敬去。
老汉摇摇头,微微一叹,旋即又给自己沽了一碗酒,拿出一碗蒜来,一瓣蒜入得口中,然后大大的吃了一口酒。
梁绪见到微微一怔,吃了一口酒后说道:“我道金钱帮都是懂得享乐之辈,何以似这山野村夫般以蒜下酒?”
“金钱帮本就是小民为钱而生,似你这般便都不缺得银钱,何必会以钱立帮规?既是小民,这山野村夫之事如何不使得?倒是你这般富足之辈,却每每与我等打交道,实在是不妥得紧。”
“小民?”梁绪微微一念,问道:“那你可否告知,贵帮帮主乃为何人?”
“你既然城中有朋友,又何必要来问我?”
“贵帮行事一贯隐秘,贵帮帮主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那几个朋友也是消息平常之辈,自是无从道来。”
“哈哈哈……”老汉忽然放声大笑起来,“我只道我在这金钱帮只是一个寻常小厮,不曾知道帮主身份,没想到你这钱财充裕朋友满城的人也不知道。”
“你不曾见过?”
“不曾见过,上边的人派下钱来办事,我们便收了钱把事办好。”
“那谁曾见过?”
“可能除帮中长老便没人见过了。”
“好,那金钱帮为何要在马帮中安插眼线?”
“我只当你已经问够了一锭银子的问题。”
“现在呢?”梁绪说着,又一个银锭飞出,落在老汉面前。
“金钱帮的人虽然爱财,但也有自己的规矩,要命的钱可是不能收的。”老汉说着在那银锭上一弹,银锭便又飞回了梁绪的面前。
“看来我知道的太多了。”梁绪也不恼,将那银锭复又收入怀中。
“你可以有丐贼的朋友,又何必非要难为老汉我?”
“丐贼?”
“正是,这城本是边城,城中又何来那么多人施舍?这些乞丐平日里是乞丐的样子,干的却是那偷鸡摸狗的勾当。”
“好!这个名字秒得紧,我想我的朋友也不知道他这外号。”
“那你可以带着这个外号去看看他,也许他一高兴会多给你讲点儿。”
“你们似乎也知道很多我的事情。”
“不算太多,只是金钱帮办事时顺带知道的。”
梁绪不再说话,一仰脖喝完了他的酒,额头上微微冒着汗,显是这羊汤和烈酒驱除了身上的寒意。然后起身,慢慢的向黑夜里走去。
边城又是一个晴天,太阳鼓起劲来照着边城的街道,让人昏昏欲睡。
城里大路旁的道牙子上下,蹲着一排小乞丐,这些乞儿大多十岁出头的光景,面前摆着破碗,或病病殃殃的躺靠着,或拱手磕头作揖,或坐在地上低头垂目,不过他们的眼睛却都透着一股机灵,一股狡黠。
不远处是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孩子,他们或倚着墙打盹,或望着街面发呆,太阳晒得他们的额头铮亮,却并不能从街面上赶走他们。
每每街头上有那衣着光鲜的走过,大一些的孩子们便向那些小乞丐使个眼色,小乞丐们也会迅速的恢复身材,如炸了窝的马蜂般一哄而上,举着半片破碗或者干脆举着脏兮兮的小手向那路人乞讨,而大孩子们便在这时趁乱走上前去,窃取路人的财物。
这边正好路过一个人,穿着蓝色长衫,面皮白净,头上的发丝根根整齐,发中细致的编着红线,手中拿着一个包裹,显得很沉,正是一个有钱的正主儿。
小乞丐们一拥而上,将那人围在中间,一个大一些的孩子凑上前来,在混乱中往那人的怀中一抄,一个钱袋便落入袖中,大孩子见一次得手,急忙在小乞丐的掩护下向街尾的小巷走去。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他出手时,那蓝衣似乎早有察觉般的微微一笑,那些小乞丐见已经得手,自然的散了开去,而这蓝衫人便加快脚步,也向着街尾的巷子走去。
那孩子得手后,转入巷中,巷尾有一间废弃的宅子,是个破败人家留下的,院里正坐着一个大汉,大汉衣服叫花打扮,脸上还有一条歪歪扭扭是的刀疤,像一条暗红色的虫爬在脸上。
他正是这群小乞丐的头,小乞丐叫他狗爷,城里人叫他刀疤狗,更有人叫他赖皮狗。他全不在意,甚至对脸上的刀疤还有一丝得意。
这刀疤是多年以前留下来的,那时候他还只是阿狗,那时候他还没有刀疤,他与另一人争夺这乞讨的地盘,争来抢去,两人商量了一个赌局,阿狗挨那人一刀,若是不死就占得这地盘。
那人料是阿狗肯定要躲,这一刀自上而下狠狠劈下,没想坏了阿狗的性命,却想显得几分威风,谁知阿狗竟然真的没有躲,这一刀势大力沉砍在阿狗的脸上,自额头至上唇,阿狗咧着伤口大笑着占得了这地盘,那一脸鲜血伤口崩裂的样子让很多人在多年以后提起也是胆寒。而有了地盘的阿狗也就成了狗爷。
狗爷好养狗,在他还不是狗爷的时候就在养狗,有他一口吃的,就有狗一口吃的。这也是他被叫做阿狗的来历,叫花子连自己都养不活,却还养只狗,确实令人称奇。只是狗爷这养狗与寻常人不同,常人养狗是为多个宠戏的活物,狗爷养狗就是为了吃,当他的狗长大了,而他又觅得了新的小狗时,狗爷便会宰了大狗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