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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上回被侍卫们簇拥着去了寻梅山庄,萧明川和顾渝这回算是货真价实的微服出行。

    顾太后知道皇帝夫夫出门几乎没带人,却也没说什么。萧明川本身就是高手,他在武学上的天赋酷似昔年的景和皇帝,而他的贴身影卫,那就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了。

    虽说顾渝本身不会武功,可跟着几个绝世高手在内城逛一逛还能出事的话,顾太后就要怀疑萧明川的皇位坐得还稳不稳当了,上京的治安都不好,其他地方还能看吗。

    毫不起眼的黑漆平头马车悄无声息地出了皇宫,萧明川也不跟顾渝商量,自觉就把称呼换了:“阿渝,我的计划是先去西林街的书市看看,听说最近出了几本有意思的新书,你看如何?”

    “行,我听二哥的。”尽管马车行驶地很平稳,顾渝还是抓了个软软的抱枕抱在怀里。

    顾渝历来就有买书的习惯,只不过他买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书籍——时下,只要是跟科举考试没有关系的书,都被认为是杂书——而是志怪小说、游记散文、山川志、话本子之类的。

    顾家原是不允许小孩子看杂书的,就怕移了性情。但是俗话说得好,堵不如疏,你越是不让看,小孩子心里就越痒痒,越是想着要看,顾津顾湘顾浙小时候,无一例外地都偷偷看过。

    后来,顾若素发现了这件事,不仅没有惩罚儿子们,更没有把所谓的杂书全部付之一炬。

    顾若素的处理方法很特别,他命人在书房专门收拾了两个书架出来,全部放的都是杂书。顾家三兄弟要看可以,他完全不反对,就是看完以后,必须要写读后的感想交给他检查。

    起初,顾津等人还觉得挺好玩,写就写呗,反正他们平时看了也会互相讨论的。

    不料顾若素的标准很高,他们写的感想交上去通通不合格,被打回来要求重写。三兄弟顿时就傻眼了,不就是几本杂书,还能写出多深刻的感想,有那个闲工夫,他们还不如多写两篇功课。

    人们为什么爱看杂书,就是因为没要求,看着不费脑子,比起需要反复背诵的四书五经及其各种注解,不知轻松了多少倍。要是看杂书还有那么多的要求,很多人肯定就宁愿不看了。

    顾家三兄弟便是如此,他们深刻意识到了父亲的“阴险狡诈”。毕竟是从小被人耳提面命长大要去考状元的孩子,偶尔看个杂书放松下还可以,带着钻研的精神去看,那还是回去看正经书吧。

    顾渝从小在宫里长大,受到的约束反而没有那么多,藏书阁的书他想看就看,谁也不会管他。

    不过藏书阁收藏的书虽然多,大多却是枯燥无味的资料典籍,顾渝喜欢看的并不算多,倒是偶然有事回家,被他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随后几年,顾渝把顾若素专门收集的杂书看了个遍,感觉不过瘾还让人替他去书市找。那时,顾渝已经进宫了,科举这事儿也和他没关系了,他爱看杂书,顾家没人拦着,还会帮他搜寻。

    萧明川一向知道顾渝的这个爱好,还曾经问过他,何必这么麻烦,直接让人把书送进宫多方便。顾渝的回答是,挑书本身就是一种乐趣,直接下旨的话,就没那么有意思了。

    考虑到顾渝出宫一趟不容易,萧明川特意安排了去西林街的行程。而且从西林街转出来,穿过杏花胡同,正好就是兰桂园,那是上京最有名的戏院,他们还可以过去看出新戏。

    见顾渝不用自己提醒也把称呼改了,萧明川满意地笑了笑,又道:“阿渝呐,你有没有觉得二哥这个称呼容易搞混,咱们换个更亲密点的如何?”好几次,顾渝在说顾湘,他都差点自作多情。

    顾渝怀里抱着抱枕,背后靠着靠枕,姿势摆得非常舒服。他听到萧明川的话,挑眉笑道:“那你想听什么?明哥哥?川哥哥?太肉麻了,我叫不出来。还是小明?小川?明明?川川?……”

    顾渝话没说完,自己就先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根本停不下来。

    萧明川无语望天,他的名字明明又简单又大方,怎么被顾渝这么一说,就有点不对劲了。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笑了,还伸手把顾渝揽进怀里,吻了吻他的鬓角。

    良久,顾渝止住笑,认真道:“怎么?真想听我叫你夫君?”这个事萧明川上回就提过,被他打马虎眼混了过去,谁知萧明川念念不忘,这会儿竟然又想起来了,真是叫他不知该说什么。

    “这是铁铮铮的事实啊!阿渝总不能不承认我是你夫君吧?”萧明川略显夸张地叫了起来,“我们可是拜过天地祭过祖宗的,等到你我百年之后,阿渝还要埋在我家祖坟的。”

    萧明川的话说得太直白了,顾渝的嘴角不自觉地抽了抽,可他没有否认,还主动凑上去,飞快地在萧明川的唇上轻啄了下,再用低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叫了句:“夫君!”

    萧明川傻眼了,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片刻,他回过神来,抓住顾渝的肩膀用力晃了晃:“阿渝,再叫一声好不好?”顾渝这一下来得太突然了,他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实在是太亏了。

    顾渝摇摇头,坚决不肯再喊,还小声道:“你轻点,晃得我有点头晕……”

    萧明川立即松开了手。随即,他又把顾渝捞了回来,低头吻上了他的唇。再让顾渝叫他一声夫君是不可能了,可那个蜻蜓点水一样的吻,搞得他心里痒酥酥的,他得自己找补回来。

    萧明川的吻又温柔又霸道,吻得顾渝就要透不过气,只能被动地迎合他的节奏。

    就在两人吻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马车停下了,朱雀平静的声音飘进来:“主子,西林街到了。”

    顾渝瞬间找回了自己的神智,他推开萧明川,用手捂住滚烫的脸颊,满眼都写着不可思议。

    这是在大街上,没有封路那种,两边就有行人经过,他的胆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至于影卫,顾渝早就当他们不存在了,反正他和萧明川说的那些话,青龙朱雀肯定是一字不落听到了的。

    “咳、咳……”萧明川轻咳两声,若无其事地道:“阿渝,到了,我们下去吧。”

    顾渝用手拍拍脸,感觉温度还是有些高,不由紧张道:“我的脸是不是很红?”

    萧明川撇开脸,尽量不露笑意地道:“没事的,我家夫君如此美貌,人们只会注意到你的美色,不会留意其他的。”说完给顾渝整理了下披风,车里点着炉子,温度比外面要高些的。

    顾渝的脸颊原本只是有些微红,被萧明川这么一逗,顿时又变得火辣辣了。顾渝不高兴地瞪了萧明川一眼,他发现他是出了宫就开始放飞自我,说起话来一点顾忌都没有。

    顾渝想了想,把披风后面的帽子翻了起来,戴得整整齐齐。

    这件披风是萧明川前几日送给顾渝的,用的是他去年秋天狩猎打到的白虎皮。那只白虎的体型非常庞大,给顾渝做了披风后剩下的边角料还给萧岭做了一床褥子和一副套袖。

    萧明川出于个人的审美偏好,让人在披风的边缘缝了一圈毛茸茸的细绒毛。不仅如此,他还叫人在系带上坠了两个毛球,把好端端的一件白虎皮披风搞成了可爱的风格。

    顾渝拿到披风的时候就嫌弃过,说是给岭儿穿着的样式,还想把两个毛球摘下来,被萧明川制止了。他再三表示,白虎是他辛辛苦苦打来的,顾渝不能对不起他的心意,毛球坚决不能去掉。

    顾渝想不通,萧明川辛不辛苦和那两个一看就很幼稚的毛球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他亲手做的。不过见萧明川实在喜欢,顾渝也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披风上的毛球,还在今日穿了出来。

    这件披风很长,能把顾渝整个人都裹进去,一直垂到了脚踝。帽子的边缘也有又细又长的白色绒毛,顾渝把帽子翻起来戴好,整张脸顿时被遮住了一半,也没人看得清他的脸色了。

    会来书市的,往往都是读书人,而供得起子弟读书的人家,往往都是不穷的。因此顾渝的那件披风虽然显眼,但也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两人下了马车,挨着店铺逛了起来。

    萧明川习惯性地伸出手,想要牵着顾渝的手,结果发现他的手裹在披风里,不好拿出来。萧明川叹口气,感觉自己有点作茧自缚,然后长手一伸,把顾渝的肩膀给揽住了。

    顾渝偏头看了萧明川一眼,没说什么,随他去了。

    因今日出宫的时间有些晚了,萧明川又说买了书还要去看戏,顾渝挑书的速度就变得比较快,差不多是翻一翻就确定要不要了。

    他们进的这家书铺人不少,可是大部分人看的都是十三经及其注解,还有人在一旁提笔抄书的。虽说造纸术和印刷术都在改进,可书籍的价格整体来说还是比较贵,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买的。有些家境贫穷的读书人就到书铺来抄书,这样只要付几个钱的租金就好,比买书回去便宜多了。也有人抄书来卖的,这种多是科举无望,卖字为生了。

    买杂书的也有,一般就是一两本,买来闲暇的时候放松一下的。像顾渝这样专门盯着杂书买,还一会儿工夫就挑了十几本的,绝对是异类,萧明川怀疑他们要被当成某家的纨绔子弟了。

    顾渝并不在意旁人的目光,自顾自地挑着书,杂书有杂书的好处,只是有些人不明白而已。

    突然,顾渝看到前面有本南洋岛志的手抄本,就弯腰探过去拿,谁知他的动作慢了些,那本书被站在对面的一个年轻人拿到了。

    那个年轻人的年纪看上去和顾渝差不多,一身的衣饰看起来也像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他拿着书扬了扬,启唇笑道:“先到先得。”

    顾渝撇撇嘴,不甚在意地笑了笑,又把掌柜的叫过来,问他这本书还有没有。

    听到顾渝问起《南洋岛志》,掌柜的都没去找就摇头道:“没了,这本书就这一本。”

    “原本呢,原本在吗?”既然有手抄本,肯定就有原本,便是掌柜的不肯卖,他也可以叫人抄。

    谁知掌柜的还是摇头,说这本书是别人抄了卖来的,放在店里好久了,一直无人问津。

    竟然是孤本,顾渝不高兴地蹙起眉头。萧明川就站在顾渝身旁,他原是打算问问拿到书的年轻人,能不能先借他一夜,他找人先抄下来,可看清那人是谁,他立马放弃了这个打算。

    “阿渝,回头我找楚楚给你拿书,他保证有更详细的,我们先走吧。”不管这本《南洋岛志》的原本在哪里,萧明川相信,不会有人手里握着比晋阳王一家更丰富详实的关于南洋诸岛的资料。

    顾渝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萧明川说的楚楚是指萧明楚,不禁失笑。他当然知道萧明楚有书,可他隔得太远了,他借书来抄,一个晚上就完事了,岂不是更简单便捷,反正又不是他亲自动手。

    见顾渝还想再说什么,萧明川心里暗自叫苦。他没法告诉顾渝,拿到《南洋岛志》的人恰好就是明年春闱的探花年悦容,这会儿跟人借书来抄,明年金殿廷试的时候再见面,岂不是很尴尬。

    不等顾渝开口,年悦容就笑道:“既然没有原本了,我借你抄好了,三日后还我。”说着把书扔了过来,还报了住址,然后转身结账去了。

    顾渝笑着道了谢,保证会按时还书,萧明川却是更无语了。这算怎么回事,人家买的书,还没看就被他们借走了,等到殿试年悦容知道他和顾渝的身份,估计会吓一跳的。

    从书铺出来,顾渝两手空空,萧明川手里抱着厚厚一摞。不过他出门就把书给了青龙,让他先放到马车上,然后问朱雀:“你都打听清楚没有?今天兰桂园演什么戏?”

    朱雀嘻嘻一笑,回道:“马上要上演的有两场,流芳阁演的是《凤求凰》,碧玉楼演的是《金缕衣》,主子要看哪出?属下把两场的包房都定好了。”

    萧明川不说话,扭头去看顾渝的神色,这种事情肯定他说了算。

    顾渝想了想,问道:“《金缕衣》说的可是青阳王和状元郎的故事?”

    朱雀颔首道:“正是。”虽说万昌一朝下降的皇子有两位,可老晋阳王和安远侯是青梅竹马,戏剧性没有那么强。殷明颖却是寒门出身,高中状元,迎娶皇子,最后做到内阁首辅。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年代,殷明颖的经历太富有传奇性了,甚至可以说是完成了所有读书人的梦想,难怪他和青阳王的故事传唱至今,经久不息。

    “二哥,就是《金缕衣》好了。”殷明颖和顾家渊源极深,顾渝顿时来了兴趣。

    萧明川点点头,又对青龙朱雀吩咐道:“你们两个不用跟着了,自己找地方玩去。要不,你们去看《凤求凰》,听说也蛮好看的。”青龙朱雀齐齐摇摇头,对萧明川的异想天开敬谢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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