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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骨魔……想必就藏在乌木剑里吧。:更新文字章节最快的小说网:”程钧坐在树枝上,慢悠悠的自言自语。山坳外面,依然是天寒地冻,只是也能看见一轮遥远的红日懒洋洋的挂在天空,泄露出些许光芒。

    这真是意外收获,本来以为没有容易,就探听到对方的底牌呢。

    程钧之所以去紫云观,有三个目的,探听对方,隐藏自己,还有就是为自己下一次进入紫云观创造机会。首先要达成的,还是隐藏自己。

    这个目的,在他第一次见到清风明月就开始了,想要隐藏自己的身份。最重要的,就是误导对方认可自己另一个身份。程钧自知长得不似一般散修,可也不像从俗世里来的懵懂小子,倒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于是顺理成章,在这上面做文章。他管清风和明月要拜帖,熟悉并苛求各种礼节,行事彬彬有礼近乎迂腐,骨子里的带着居高临下的傲慢,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对方,自己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出身。这种= 印象给了岳华道人先入为主的印象,到后来盘道的时候,再提起自己的身份,只不过是水到渠成而已。

    在另一方面,他需要明确的将自己的修为展示出来,他现在是入道期三重,而他听说那老道也是三重,因此刻意压到初入第三重的修为去紫云观,他觉得这种比老道略低一筹,但是也可勉强一战的修为,应当是最适宜的。一旦那岳华老道接受了他这样的修为,那么心中固然不敢完全轻视他,可是也不会太过重视。

    况且,程钧知道,乡野出身的散修,向来看不起世家的修士——这个世家大抵是指在道门传人之外,虽无大势力,却又富贵有根基,比之散修好上百倍的那一群世家。这种看不起,是羡慕和鄙视的混合,散修们根深蒂固的认为这些世家修士弱不禁风,愚蠢迂腐,不知天高地厚。这种情绪,再加上程钧表现出来的实力,会给那老道一个鄙视而厌恶的印象。

    说也奇怪,人对自己仇恨的对象,往往警惕,但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却会下意识的忽视。程钧要利用的,就是这种忽视,一旦老道心底有了偏见,程钧虽在明处,反而如在暗处,再加上相同的修为和远超老道的手段,即使老道坐拥地利和资源之利,争斗起来,程钧也十拿九稳。

    理论上,应该是这样。

    只是,优势归优势,再大的优势也抵不过一样——修为。

    亲眼看见,程钧才发现,自己果然还是轻敌了,那老道分明已经是第四重顶峰的修为,对于现在的程钧来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劲敌。

    第四重境界和第三重境界,对于前世的程钧来说,没什么差别,甚至入道期本身,从第一重到第九重都没什么差别。但是对于现在也不过身处底层的程钧来说,差别可就大了。第三重和第四重,虽然只是一重,却是入道期初期和中期的分界。

    入道九重,前三重是初期,四至六重是中期,后面三重是后期,每期之间就质的差别。在底层修士当中,给入道三期还分了详细的名字,前三重叫“开光”,中三重叫“旋照”,后三重叫“辟谷”,当然,对于程钧这样把入道期当做过度的人来看,区区一个入道期分的这么累赘,实在是多此一举,甚至正统道派当中,也不以此划分,但不能否认这三个时期的实力的差距。

    越是底层的修士,一重境界差别越大,因为这个时候可以凭借的身外之物太少,法器往往连驱使都困难,法术神通也大受限制,无法借助外力突破桎梏的话,随之而来的,只有境界修为的碾压。

    只是第三重巅峰,就算程钧刚刚踏入第三重,收拾起来,也不在话下,但是第四重的话,就真要费些思量了,尤其是他今天窥到了那乌木剑中的老魔。

    这道人果然胆大,真正的底牌就这么恍若无事的拿出来,除了试探之外,想必也是做了灯下黑的主意,谁能想到,那公然摆在桌上,号称“宝贝”的,其实是一个老魔头的栖身之所?

    可惜,他们遇到了程钧。

    什么阴沉木,什么龙骨木,什么凤栖木,都是笑话,程钧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养魂木。

    养魂木,天下至阴之物,只有它能够抵抗人间阳气,留住本该前往阴司的魂魄,而且依照养魂木的品质,甚至能停留千载乃至更久。

    那养魂木实乃程钧前所未见的极品,以这木头的品质推断,能留住万载魂魄亦不是玩笑。可惜,就算这么一段价值难以计算的珍惜木头,也已经到了生命的末期。程钧可以推测,这养魂木再有多则一年半载,少则十天半月,就要彻底报废了。那个时候,别管寄宿在里面的,是什么惊天动地的魔头,都逃不过轮回的命运。

    这就是他们迫不及待实行计划的原因吧。

    结合易筋锻骨经的内容,还有那老魔的宿主快要崩溃的事实,程钧猜测,这一次的目的,恐怕与老魔重获新生有关。

    其实一般的修道人想要重获新生,无非就是夺舍,只是夺舍需要修炼出完整精魂,必须到了真人境,才能夺舍。而且夺舍只适用于留存完整的精魂,倘若是一缕残魂,就算是夺舍凡人,都有被吞噬的危险。那老魔想必当初精魂就不完整,在养魂木里呆了不知多少载,精魂只有愈加虚弱,相比已是强弩之末,夺舍已经力有不逮。

    所以就需要特殊的方法,譬如易筋锻骨经。

    就程钧所知,魔道之中,对于在精魂不全时期的强行夺舍,是很有几种方法的。但这些方法无不有相当苛刻的条件,还对于本体的实力修为都有大害,不到万不得已,实不足取。更何况,就是可以夺舍,又哪有好资质的身体可以夺舍?就那老道的劣等资质,修道几十年,堪堪到了第四重,夺舍他一辈子没什么出息可言了。

    只有易筋锻骨经,走前所未有之路,才是最好的选择。程钧回忆着后世,完整版的易筋锻骨经,在魔道中掀起的巨大风波,实在可惊可怖。若非其中还有另一桩限制,只怕魔道中人十之**,就要去修此经了。

    这《易筋锻骨经》最好从源头掐掉。

    不是程钧看不惯这魔门功法的恶毒,而是他想起了前世,同上天台的九大修士当中,唯一的魔门修士幺师魔祖就是借《易筋锻骨经》这么魔功炼成先天道体,进而成了大修士的。虽然魔道之中炼成先天道体的人并不在少数,不过大多数仿佛受到了诅咒一般,死于非命,但有这么一个能竟全功的,就不容小觑了。

    能消灭一个敌人,当然是好事了。况且从心底里说,这个东西确实残忍,毁了也就毁了。

    更何况,程钧最想要掐掉的,不是那诡谲偏执的易筋锻骨经,而是另一本重要的著作——《仙骨论》。

    那东西,才是程钧一定要拢在手中的,唯有此论,才能让他的实力迅速膨胀起来,足以和天下的几大怪物匹敌,撼动整个修道界的根基。

    现在,正是天赐良机,天于不取,反受其咎。程钧不想放过。

    不过眼下,最先考虑的,不是骨魔也不是易筋锻骨经,而是自己的实力。

    以第三重挑战第四重巅峰,要给程钧几件法器,数百符箓,也不是不能,但现在他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自身的实力。

    还是用那个法子吧,虽然危险一点,但是程钧自忖可以控制。

    今日他特意早来,在山林中转了一个遍,就为了寻找一处合适修炼的地方,天可怜见,倒真叫他找到了,那是一个背风的山洞,洞口恰巧陷在山侧的缝隙中,绝非随意可以找到。程钧进了洞来,盘膝坐下,从怀中掏出几件东西,几张裁成手掌大小的火鼠皮——那是他制作灵符的时候,特意留下来的,只为了现在,还有那十块灵石。所有的东西,都是紫云观的财产,程钧就要用这些家伙,最高限度的提高自己的实力。

    手中青光一闪,一道光线扭曲而成,在火鼠皮上飞快地写画起来。须臾,青光一散,火鼠皮光芒一闪,恢复原样,只在披上烙下了一个青色扭曲的符号,符号的笔画虽然不动,却是光芒隐隐,宛若活物。

    一品符箓匿灵符,一蹴而就。

    符箓大师,可以凝气为笔,落灵成符,可不仅仅是少了笔墨消耗这么简单,只这一手造诣,修道界真人以下,找不出第二个来。

    再次动手,六张符箓一蹴而就,程钧将它们一一聚拢,合在手中,掐诀道:“去——”六张符箓化作六道青光,落入他周围土壤,再也看不见。

    程钧周围空间陡然一阵扭曲,仿佛有一圈看不见的墙,将程钧与外界隔离开来。

    匿灵阵,最简易版,作用,暂时隔绝内外灵气交汇。

    符箓宗师,也是阵法宗师,前世程钧也只有这两艺达到乾坤天境,其他的百艺,不能说不精,但对于他那样修为的大修士,也不过尔尔。

    程钧深深吸了一口气,四周的灵气近乎凝固,虽然不算浓郁,却是到了最容易修炼的好时候——只有一个时辰,容不得他浪费。

    将十块灵石依次排好,程钧拿起最前面那一块,将全身灵气逼到指尖,咬开手指,一滴鲜血落下,正落在灵石顶端,程钧手指往下一拖,在灵石上飞快的绕了一圈,花了一个符文,然后停在最开始血滴出,低声道:“祭——”

    光芒大盛。

    数道刺眼的光芒从灵石中射出,将程钧包裹住,灵识以惊人的速度干瘪了下去,程钧原本是被外面的光芒照射的,迅即自己身上也浮起了一层光芒,在光芒当中,可以看见一丝丝鲜血从程钧皮肤上渗了出来,情形分外可怖。

    灵石血祭术。道门禁术之一。

    程钧只觉得手中的灵石传来的每一道灵气,都如同刀子一般,狠狠地扎向他的身体和魂魄,那种比千刀万剐更胜百倍的痛苦,即使在前世也是少见,饶是她心志坚定之际,也忍不住要呻吟出声。

    好在光芒一闪而逝,刹那间已经散尽,程钧手一松,灵石化作粉末簌簌落地。还未散尽的痛苦让他很想休息一下,但是理智驱使他,再次拿起了下一块灵石。

    第二块……第三块……第七块……第八块……

    持续的痛苦侵蚀着程钧的意志,皮肤渗出的鲜血也越来越多,染红了他身上的衣服,远远看去,如同一个血人一般。程钧的心中只保留了一点清明,冷静甚至冷酷的算计着,自己的极限到底在哪。

    九块!

    还有一块,程钧刚刚拿起,忽的一声,匿灵阵的障壁消失不见,程钧立刻关闭灵巧,饶是如此,还是少许被驳杂混乱的灵气冲入体内,噗地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九块,很不错了,程钧忍住了立刻昏厥的**,颤抖着将鲜嘴角的鲜血喷在灵石上,汇出了一个别扭的符箓,再将最后一块灵石塞入嘴里,倚着峭壁合上了眼,沉入了黑暗当中,原本坐得笔直的身体慢慢滑到,终于跌入了尘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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