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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男孩子就是要读点书,不讲说能不能够考取功名,至少能够识的几个字啊,以后自家到街上买个鸡啥的也不会被蒙啊。”山灵将鱼煮了下去,还搁了一把小白菜,此时起锅刚刚好。
“还是山灵眼光远啊”于大树立马拍着大腿子附和,再苦再累他都有心让山葵出去学习几年识几个字。
于大山环视了一下自己的家,在扫过自己妻子所在的屋子,说道“谁说不是呢,只可惜了我家的两个娃,生在了这样贫困的家里,连三餐都不济还如何交得起束脩?”
“爹,等农闲了让哥哥和山葵哥跟着天晟哥一起去念书吧。”山灵知道自己父亲担心什么,要是以前的山灵或许没有办法,但是现在的她可是古梅,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我不去,我还要在家里帮爹爹干农活呢,过几天夏茶就要采了,爹爹一个人忙不过来的,何况咱家有钱要先给母亲治病的。”在屋子里的杨氏,死死的望着屋顶,泪水流满了面颊。
都是自己连累了这个家,连累了孩子们的未来。给了他们生命却没有办法让他们生活的快快乐乐,这是每一个父母心里共同的不甘。谁不想孩子好,可是她却无能为力。
“束脩我会想办法的,娘的病也会好起来的,我看见后山有很多名贵的草药,只要娘亲有信心她一定会好的。”山灵故意放大音量,她知道杨氏一定又在胡思乱想了。
“对,没事的大不了我们省吃俭用,将银两借给你们一些。”赵文礼说道。
“不了,文礼哥,你们苦点钱也不容易,还要攒着娶思华过门呢,何况我都差你三两银子了。”于大山婉言谢绝。
“我有办法让咱们有银子。”山灵一脸的自信,她的话像一颗炸弹一样在众人脑中炸开,纷纷好奇的盯着她。
“咱们边吃边聊。”待会儿鱼肉就煮老了。
“好”众人一起帮忙端饭端菜,一会儿就摆好了,心里却在想着山灵的话,这被吊着胃口真难受。
山灵端着饭碗来到母亲的房里,杨氏呆滞的望着屋顶,眼睛里布满了灰色。
“娘,吃饭了。”她笑着走到床边,故意忽视她刚刚的神情。
“嗳,咱家好久都没有这么热闹了。”抛开脑中的烦恼,不想在儿女面前表现的那么脆弱。
“是啊,大伯,送来了鱼,今早还打了野山鸡。爹又去杨二叔家借了米和玉米面,咱家好久没有这么丰盛了,娘你可要多吃点啊。”山灵用手将鱼里的刺挑了出来,然后才喂进杨氏的嘴里。
“这鱼真的很嫩很滑,还有一丝甜味。”杨氏毫不吝啬的夸奖。接着吃了那个鱼鳔,据说那个东西有安定心神,补肾益精,滋养筋脉的作用。杨氏躺在床上快三年了,吃了对身体好。
“这是啥?”杨氏嚼着问道。
“这是鱼鳔,可以滋养血脉,娘多吃点对身体好。”
“嗳”
此时外面的几人早已吃开了,于大树说道:“这味儿真爽,鱼肉的味儿就跟大嫂说的一模一样。山灵手巧啊,不知谁家娃子有幸能够娶到山灵啊。”
刚刚还想着山灵,有什么办法赚钱的他们,此时早就被美味吸引了过去。
“哈哈哈”众人再次笑了,赵天晟抬头看了眼山灵所在的屋子,又低下了头,继续吃自己喜欢的饭菜。味道真的很好。
杨氏在里面也开心的笑了,做父母的,谁不喜欢听见有人夸奖自己孩子。
山灵微微扯开唇角,将剔去骨头的鸡肉喂进了母亲的嘴里,她高兴的是母亲笑了,对于他们谈论什么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自己才13岁,还是个小娃娃,谈那些也太早了些。
“这山灵啊,做出的饭菜还真的很香,你看这白菜飘在鱼汤里,绿油油的,不但好看,吃起来还很嫩很香啊。”赵文礼说道,吃的赞不绝口。
“那是我的你别抢”于大树喊道,刚刚明明是自己先看准的鱼肉,此时他发现山葵也相中了,吓得,嘴里的还没有细细滤刺就咽了下去。
“咳咳咳”于大树光荣的被呛到了。
“叫你和我抢,为老不尊。”山葵得意的说着,不过也没有去夹那块鱼肉,而是目含关切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于大山赶紧放下碗筷,为他拍了拍后背说道:“赶紧吞下一口饭,把刺噎下去。”
于大树赶紧吃了好几口干饭才把刺咽下去。“你小子,要是我卡死你就开心了。”于大树瞪了山葵一眼。
“那怎么会开心,我会哭死的,以后没人跟我抢东西吃了。”山葵嘟着嘴喃喃说道,一副伤心的样子。
“哈哈哈”众人又笑了起来,就连赵天晟也笑的开心。这个小插曲不但没有影响到他们对美食的狂热,反而吃的更加欢了。
于大树夹过一块鸡肉塞进嘴里说道“这鸡肉更不错啊,汤汁浓郁芳香,鸡肉吃着很有嚼头,还有一丝药的味道,那是啥?”
“那是我家山灵在后山找到的三七,用来煮鸡很补的。”于大山对鸡肠子是情有独钟了,吃的很欢畅,听着他们夸奖自己的闺女,他高兴的不得了。
“那我可要多吃点。”于大树赶紧舀着鸡汤泡在饭里,呼呼的几口就吃下去了一大碗。
“那个,大山老弟,这三七那么补,待会你舀给我一碗,我端回去给我婆娘吃点。”赵文礼是出了名的疼媳妇。
“大伯,锅里还有的,待会儿你拿些回去就是了。”山木爽朗的答应,他很喜欢听见有人夸奖自己的妹妹,比夸奖自己还高兴。
看了自己的爹一眼,赵天晟想说什么,张了嘴又闭上了,继续埋头吃着饭。“天晟哥,以后你一定也跟大伯一样是个会心疼婆娘的主,那高思华嫁给你真是她烧了高香了。”山葵打趣着天晟。
一听见自己与高思华的婚姻,他就感觉一阵深深的无力。自古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他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与高思华订下了姻亲。可是他却一点都不喜欢她,想想娶她过门还不如娶头老母猪,至少不会闹得家里不得安宁,鸡飞狗跳。
想起这些,刚刚还意犹未尽的味蕾,立马没了感觉,索然无味的挑着碗里的饭粒。
------题外话------
丫丫萱就生活在茶乡,我们这些地方,家家靠采茶为生,春茶后有一个月种玉米和稻子的时间,接着夏茶就可以开采了。文里设定的环境跟我生活的类似。